攀枝花市米易县农牧局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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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米易县农牧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表 1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植业、养殖 业、渔业、 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 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 权 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 导农村集体 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

2、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 设与发 展。(三)指导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农作物、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 构 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 规模化生产, 拟订农业开发规 划并 监督实施,协助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 议意见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 导实施,参与 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 进农业产

3、前、 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 组织实 施,提出促 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 体系建 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五)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 发布有关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 标

4、 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六)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 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 农药、 兽药(鱼药) 、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 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 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 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调解和处理渔业纠纷,查处渔政案件;指 导渔 港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七)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 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 进、示

5、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 术、新机具,指 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 电 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 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从县外(国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 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 监测、核 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 1 -兽药(渔药)等农业

6、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 农业 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 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 经济运行,开展相关 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 设,指 导农业信息服务。(十一)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 技推广的规划、 计划和有关政策并 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 设;组织农 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 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 导农 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

7、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十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 导农用地、 渔业 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 动植物保 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 导实施;运用工程 设施、 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十三)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 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 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 闲农业等发展,会同有

8、关部 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 训 工程;承担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十五)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 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 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 和“走出去”战略, 协助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 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 施 农业援外项目。(十六)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

9、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境保 护局要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牧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编制清洁生产技 术指南和审核指南。各部 门不得 单独制定和发布清洁生产相关标准。(二)完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由 县发展和改革局 牵头, 县环境保护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清洁生产促进部门协调机制, 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重要政策

10、和重大 问题,加 强配合,形成合力。(三)将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水产站(县水生动物检疫所)和县渔政管理站划归县农牧局管理。(四)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相关工作。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产地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 农业 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工作。(三)与县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农 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县农牧局负责农业面污染防治、农业资源生态环境保 护 和管理,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2 -(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

11、管。县农 牧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 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 监 管, 负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 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 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六)与县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旅游局会同县农牧局建立健全 协调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牧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七)安全职责。负责各类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 记、牌照核发和安全技术检验;负责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及 农业 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12、、发证、审验;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 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管及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等工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分工1.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或参与农业机械事故的 调查处理。2.负责渔业生产、渔业船舶安全 监督管理,依法 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 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渔港、渔船、渔业等监督管理。3.依法负责农药经营、使用安全 监督管理。4.负责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1.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2.拟定水域生态保护规划,按照 职责权限对涉渔项目进行 审查和审批。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

13、 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指导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责并指 导乡镇农 作物秸秆禁燃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病死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5.加强耕地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加 强耕地生态和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 调查与评价,建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负责耕地质量 农产 品及产地土壤安全监测。6.有效防范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丧失和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扩散 。7.负责农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8.积极支持秸秆发电和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强化秸秆焚烧监 督管

14、理,有效减少 污染。表 2-1序 号 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产地检疫责任主体 米易县植物检疫站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 3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15、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2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畜禽二级扩繁生产经营许可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

16、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3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畜禽人工授精员从业资格认定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

17、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 4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四川省行

18、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4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

19、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5序号 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信息变更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

20、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 5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1、 2-6序 号 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

22、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7序号 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

23、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6 -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8序 号 8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证信息变更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

24、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 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25、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 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9序号 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责任主体 米易县农牧局科教法规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26、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渔业 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10序号 10- 7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国家和省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责任主体 米易县农牧局科教法规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7、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渔业 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

28、9861表 2-11序号 1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责任主体 米易县农牧局科教法规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29、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渔业 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12序号 1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家禽孵化场生产经营许可责任主体 米易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8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30、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13序号 1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经营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联审)责任

31、主体 米易县农牧局科教法规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

32、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渔业 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14序号 1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责任主体 米易县农机监理站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 9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

33、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农业 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15序号 1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联合收割机变更备案登记责任主体 米易县农机监理站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

34、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农业 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999861表 2-16序号 1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责任主体 米易县农机监理站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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