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3日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设立依据 责任科室 (单位) 协办科室 (单位) 备注1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民办职业学校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3.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行政审批科 职业能力建 设科2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章;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章;2.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和四川省人力市
2、场管理条例第二章行政审批科 人力资源开 发科3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中外合资(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1.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14 号)2.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1410 号) 。 行政审批科人力资源开发科4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特殊工时制审批(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1994年 7 月 5 日)第三十九条;(二)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部发1994503 号,1994 年 12
3、月 14 日) ;(三)四川省劳动厅转发的通知 (川劳计19952 号) ;(四)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844 号) 。行政审批科 劳动关系科5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二)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9 号) 。行政审批科 劳动关系科6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第四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行政审批科
4、 人力资源开 发科2居留证件。7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台港澳人员在内的就业许可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 6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94 项;2.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劳社办 200571 号) 。行政审批科 就业促进科8 行政处罚对 未 经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批 准 , 擅 自 设 立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及 无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许 可 证 在 我 省 从 事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行 为 的 处 罚1、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
5、例第三十二条;2、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4、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9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中外合资机构擅自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活动行为的处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0 行政处罚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未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行为的处罚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1 行政处罚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6、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行为的处罚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2 行政处罚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处罚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 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3 行政处罚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与招聘方或应聘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行为的处罚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314 行政处罚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伪造、涂改、租借、转让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
7、障监察 支队 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向应聘人收取费用或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处罚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 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6 行政处罚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未在其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许可证及其他登记证件,公布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及监督电话行为的处罚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第三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7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未如实公布拟招聘人才的数量、岗位、待遇及人才应具备的学历、职称等条件,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行为的处罚四川省人才市
8、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8 行政处罚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不依法接受检查,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欺骗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处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19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1、 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2、 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3、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20 行政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
9、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421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22 行政处罚 对职业介绍机构拒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介绍许可证实施年检等行为的处罚 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职业介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23 行政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及其他登记证件,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
10、定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24 行政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25 行政处罚 对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在 职 业 中 介 服 务 不 成 功 后 未 向 劳动 者 退 还 所 收 取 的 中 介 服 务 费 的 处 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26 行政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
11、从事的职业等行为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七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27 行政处罚对就业中介服务机构为无合法证照的单位或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提供就业中介服务等行为的处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2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简章内容不真实,致使求职者上当受骗等行为的处罚 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29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或被录用人员变相收取费用等行为的处罚 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
12、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530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31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1、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2、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32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的处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
13、监察科劳动关系科33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 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34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处罚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35 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等行为的处罚 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3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侵害集体协商代表的特殊保护权益的处罚 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
14、十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3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1、 劳动法第九十条;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3、 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四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3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拒绝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和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处罚 1、 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四十条;2、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第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39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1、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2、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3、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4、 社
15、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640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1、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2、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市社保局41 行政处罚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或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医疗工伤科42行政处罚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1、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3、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4、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5、
16、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基金监督科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43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医疗工伤科市社保局44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医疗工伤科市社保局45 行政处罚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社会保险缴费等财务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1、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2、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
17、法第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相关业务科室各经办机构46 行政处罚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或者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 号)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相关业务科室各经办机构47 行政处罚对单位未按规定告知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的处罚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748 行政处罚 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
18、障权益的处罚1、 劳动法第九十五条;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十三条;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4、 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四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49 行政处罚 对外国人或者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处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50 行政处罚对滥发、伪造、仿制技师合格证书 、 技术等级证书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的处罚1、 工人考核条例第二十七条;2、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三条(二)部分、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51 行
19、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52 行政处罚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未依法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行为的处罚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2、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53 行政处罚 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1、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54 行政处罚对劳务派遣单位、用
20、工单位违规派遣、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等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行为的处罚1、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55 行政处罚对劳务派遣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行为的处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56 行政处罚 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等行为的处罚 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2、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各业务科室各经办机构857 行政处罚对禁止吸烟
21、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的处罚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劳动监察科58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依法参加企业年金等行为的处罚 1、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2、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局59 行政处罚 对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 1、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2、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科劳动关系科60 行政处罚 对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第九
22、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科劳动关系科61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就业科劳动关系科62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1、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2、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3、 违反行政处罚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63 行政处罚 对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乱收费等行为处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64 行政处罚 对用工单位违反辅助性
23、岗位确定程序规定的处罚 1、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2、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65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违规办学的处罚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966 行政处罚对就业中介服务机构为无合法证照的单位或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提供就业中介服务等行为的处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人力资源开发科67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规取得回报的处罚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68 行政处罚对民办学校未按规定将出
24、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 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69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 1、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70 行政征收 社会保险费征收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
25、5、失业保险条例;6、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7.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劳社发20073 号);8、国务院令第 586 号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 号)。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71 行政强制 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20 号):第十一条、第三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1072 行政强制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缺失的社保基金资料予以封存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基
26、金监督科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73 行政确认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1、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 号)第一条、2、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 号)第四条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0613 号)第十二条养老保险科 市社保局74 行政确认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审批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 号)第一条 2、四川省人民政府
27、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0613 号)第十二条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 号)第三十九条行政审批科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局75 行政确认 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审核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 号)第五条 2、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 号)第十九条养老保险科 市社保局76 行政确认 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及证书核发四川
28、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 、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 (川人社发【2014】30 号)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劳部发 200646 号) 。劳动关系科市就业局77 行政确认 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3、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4.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5、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劳动监察科 职业能力建设科78 行政确认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4.人社部 20 号令,人社部发【2013】82 号,4、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管 劳动监察科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