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宜宾市一中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方案第一款 考核范围及考核等级凡在教学岗位上工作年满一学期以上的教师均列入考核范围。学年考核结果取该学年两学期得分之和的平均值,其对应的等级为考核等级。第二款 考核机构及程序学校教学科研中心主任牵头,教科处主任与各年级级部主任具体组织对任课教师的考核。每期末,学生对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每学年末,教学科研中心考核小组对教师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形成考核得分。最后,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级。第三款 考核办法每位教师的考核得分满分为100分,组成情况如下:民主测评(20分)、教育科研及继续教育(10分)、级部评价(10分)、学科评价(10分)、班级评价(10分)和个人评价(40分).1.民主测评(20分)分上期、下期两次考核,各占10分。具体做法为:各班级学生以无记名方式测评教师,测评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满意率乘以10得出该教师每期得分,两期相加,即为该教师学年民主测评分。(若任教多个班级,则取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值。)2. 岗位目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