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防火制度一、为强化工地安全文明建设,加强防火意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工地设防火管理人员1名,由施工队长负责。二、工地防火员应以身作则、积极带领职工学习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三、对木工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四、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五、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工地消防员职责一、在工地动火必须衽监护,熟悉掌握消防知识。二、每天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严禁人员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三、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使其齐全有效。四、对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存放要符合要求,并远离明火。五、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或溶器内施焊,必须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六、对一般地施焊,必须对其进行监护。七、发现有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出现火势严重,无法控制时,要临危不乱。直拨火警电话: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