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类型1.三级安全教育,施工现场新进场的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协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别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结束后,应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参加三级教育人员,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每人一份的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内容包含“三级教育记录”、“工人专场教育”、“工人变换工种教育记录”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记录”。2.职工夜校教育,项目部建立职工夜校,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职工夜校教育计划,要求每周组织一次夜校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并建立健全职业夜校教育档案,项目部应给予职工夜校讲师适当的费用补贴,以鼓励夜校教育的开展。职工夜校教育是一种涵盖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工人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常性教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习、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等形式的定期安全教育形式。 3.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施工现场所处的夏季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的不同,项目部组织开展大型的季节性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