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6区级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隐患处置责任清单煤矿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本次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重大隐患 是 否违法违规生产、重大隐患事项依法依规处置责任落实情况上报情况执法人员 采取措施 处理结果 闭合时间隐患未处理是否上报 上报人 时间 受理人处置结束同意复工责任人签字备注专盯员 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是隐患类别及需要进行现场盯守。监管中队(中队长)1.到矿现场处理;2.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是隐患类别及需要派人进行现场盯守;3.追查责任人并实施行政处罚;4.采取提升系统查封等强制措施。监管大队(队长)1.到矿现场处理;2.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是隐患类别及需要派
2、人进行现场盯守;3.追查责任人并实施行政处罚;4.采取提升系统查封等强制措施。区煤管副局长、总工程师1.落实煤矿查封等强制措施;2.追查产生问题原因及责任人并实施行政处罚;3.指导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并派人 24 小时盯守整改。区煤管局长1.落实煤矿查封等强制措施;2.追查产生问题原因及责任人并实施行政处罚;3.落实监督整改闭合。主管副区长1.立即到现场约谈矿主;2.责令其服从监管,严格按区煤管局监管意见执行;3.督促区煤管局各级监管人员对煤矿隐患实施闭合。区政府主要负责人1.通知供电、公安分局等部门停止供电和火工品供应;2.约谈矿主,责令其服从监管,严格按区煤管局监管意见执行,督促区煤管局各级监
3、管人员对煤矿隐患实施闭合;3.召开区党委会研究确定上报市监察局、鹤滨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煤管局、市煤矿安全稽查大队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 采取措施 处理结果 备注市监察局 依法依规监督各级各部门相关人员是否履职尽责进行调查并追责。鹤滨分局 1.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市公安局1.对下属分局相关人员是否停止火工品供应进行核查;2.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3.对煤矿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并追责。市国土局 1.暂扣采矿许可证;2.对煤矿违法违规开采行为进行处理。市工商局 暂扣营业执照。市煤管局 约谈矿主,责令其服从监管,严格按区煤管局监管意见执行,并暂停受理煤矿一切审批事项。市煤矿稽查大队约谈矿主,责令其服从监管,严格按区煤管局监管意见执行,监督区煤管局对煤矿隐患实施闭合。注:1.煤矿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区煤管局逐级处理整改闭合后,必须逐级签字同意煤矿方可复工复产; 2、区级检查应发现未发现,漏检或隐瞒不报的,接到下级报告不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处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3、市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煤矿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煤矿能够执行区煤管局监管意见,取得区煤管局各级监管人员逐级签字同意和区政府同意煤矿复工复产文件,方可解除对煤矿监管措施;如该煤矿再发生第二次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全力配合区政府对该矿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