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哈尔滨市首届“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母爱精神,传承爱母美德,推动形成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家庭和谐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哈尔滨市妇联、哈尔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联合开展首届“哈尔滨市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评选表彰时间2009年3月中旬月末进行评选,“母亲节”期间进行表彰。二、评选原则民主、公正、公开、透明。三、评选名额评选10名 “哈尔滨市十大杰出母亲”、10名 “哈尔滨市十大优秀母亲”。四、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纪守法的各族各界女性公民。2、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甘于奉献,成效显著,事迹感人,社会影响力大。3、弘扬博大的母爱精神,科学施爱,以德育人,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 4、弘扬家庭美德,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家庭和谐,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5、具有新时代母亲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