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1.总则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1.2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针对上海丽德创业园区项目签订本协议。1.3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分配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1.4 合作概述1.4.1 前述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甲方同意按照上海供电公司同时段工业电价的80%执行,优先使用乙方电站项目所发的电力。供用电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乙方与上海供电公司产生不符合规定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协调。1.4.2 甲方因电站项目的顺利运行而获得节电效益(节约的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具体操作细则见本协议第5条“节能效益分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