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卖 场 管 理 部 规 章 制 度一、服务台代开发票的基本要求第一条:由服务台岗位人员负责代开发票。第二条:开票人要根据售出的商品销售小票和完税记录本,如实填写发票内容,“商品明细栏”填写项目不能超出我市场的经营范围。第三条:开具发票要与所开销售凭证各项相符,系统票号与实际发票一致,不能任意涂改。第四条:如发生错票、换票等导致废票,要将原有发票收回,并注明“作废”。第五条:发票开具完毕,要根据税本登记金额收取相对应额度的税款。第六条:及时记录发票开具的情况,掌握商户交纳定额税后的发票额度完成情况。第七条:服务台每天领用发票后,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用完的票、收据和代收的税金要及时交会计核算,按月缴入国库。第八条:处罚:开票员应认真细致开具发票,若自己的失误导致税款的误差,将自行承担,对代收的税款应如实上交,不得私匿,一经查出,取消其岗职,报请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第九条:如遇消费者丢失发票情况,不得补开发票。第十条:对不在本商城购买商品者,不得提供发票。凡顾客索取发票不论金额大小都应提供,不得以任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