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告成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确行政执法责任,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本镇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时,因故意或过失,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过错责任。第三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的对象是履行行政管理职权,承办行政执法活动的领导、科室负责人、一般人员。(一)镇长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责任;分管副镇长对分管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责任。领导的职责是:1、根据市政府和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制定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提出行政执法活动要求;2、根据职责权限,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责任;3、依照职责权限分工,审批和签发行政管理文件;4、督促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问题,协调各职能科室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