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资退库管理规定QG/DSH 13.19-201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采购物资管理,减少资源浪费,降低资金占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资采购管理部发放的物资。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三条 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退库物资进行质量验证;负责物资退库审批手续审核,对退库物资进行登记、账务处理,监督实物到库并保管。第四条 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计划下达部门、工程监理部门以及设计部门负责因计划变更等而造成物资退库申请的审查、审批,并对审查、审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第三章 物资退库的原则及范围第五条 建筑安装项目材料必须在项目结算前办理退库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第六条 低值易耗、有保质期物资不予退库。第七条 甲供材料剩余物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退库:(一)剩余电缆:截面积大于50 平方毫米,使用后剩余超过100米。截面小于50 平方毫米,使用后剩余超过200 米。(二)有色金属的余料大于一个单位的50%。(三)管材、型材、板材要大于一个常用计量单位的80%,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