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型起重设备事故的警示2006年9月,山西某钢管有限公司一台LDA型3T电动单梁起重机因起升机构失效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据现场人员介绍,事发当时,起重机操作人员正按住上升按钮起吊一捆钢管,当钢管起升到一定高度时,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失去力矩,重物急速下坠,压倒一名正在钢管下方摆放垫木的工人,造成该工人死亡。相关部门分别对用户单位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维修电工进行了询问,调取了有关设备档案,并在事故现场对设备进行技术勘察。事故分析 为明确事故原因,事故调查组约用户、事故电动葫芦制造单位和事故调查组3方同时到场,并邀请当地某电动葫芦制造厂技术专家,对事故电动葫芦进行解体检查。在对电动葫芦的卷筒进一步拆卸检查时发现,卷筒在固定钢丝绳头一端(减速器侧)发生严重破裂,其中一块较大缺口已不见碎块(见图2所示)。此端卷筒与花键轴套外周装配连接已发生旋转移位,故此端卷筒已失去旋转方向的有效机械约束(见图3所示)。至此可以确定,电动葫芦卷筒机械约束突然失效造成重物的突然下降,而电动葫芦冲顶过卷扬是造成电动葫芦卷筒机械约束破坏的主要原因。由此可知,起重机未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