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考核标准一、护理人力配备与管理二、病房护理服务三、护理质量管理四、护理质量控制五、支持系统建设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基本要求标准考核细则标准分一、护理人力配备与管理301护理人员执业资格1-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1-2按照各级各类护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上岗。1-1-1护理人员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经注册后方可上岗,护理部有登记。1-1-3对专业性较强的护理岗位急诊(如icu等),应符合相应准入标准、程序与管理机制。1-1-4护理员须经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房统一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102-1-2护理员的配备,普通病房床位与护理员比例为1:0.1-0.2;重症监护单元为1:0.3-0.5;其他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配备。53护理人员结构3-1护理人员结构合理,各级护理人员职称比例合理。3-2-2各班次护理人员合理分工,分层使用、责任到人,根据病人的需要及时调整人力及班次。54护理人员业务素质4-1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4-2护理人员运用护理程序护理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