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遵义县 “效率遵义年”活动责任追究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遵义市开展“效率遵义年”活动实施方案和遵义市效能建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在全市开展 “效率遵义年”活动,重点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奢”等方面的问题,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原则。 二、责任追究范围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按程序办事,违反教育局和中心学校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