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信息报告制度中安协资2006 5号 一、制定资质评定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统一发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提供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信用保证。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下称省安协)指定一名信息报告员,向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报告本机构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信息。信息报告员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方面的知识,熟练使用网络信息平台。信息报告员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报告的证书信息内容(如证书编号、企业名称等)准确,证书管理信息不漏报、不重报。省安协填写信息报告员推荐表(附表一),报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备案。三、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设信息报告员,统计发布一级资质评定信息和一级资质证书换发信息。四、采用月报制。每月5日前,信息报告员统计本协会在上个月(前月25日至上月24日)实施资质评定和监管(包括新颁、年审、换发、撤销证书)的信息,填制资质评定信息报表(附表二)和资质证书换发信息报表(附表三),经行协负责人审批后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