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濮阳高新区实验学校岗位管理问责机制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后勤管理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学校稳定发展,减少事故的发生,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我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1.学校岗位管理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岗位责任人员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与教师职责相关联的损害事件。从事故原因上可分为教育活动事故、学校设施事故、学生间、师生间、教师家长间事故等。从损害结果上分为学生伤害事故、学校管理事故与教育教学工作事故。2.教师担负着对学生教育管理的义务,各岗位都有既定的职责要求,由于没有履行(或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就会导致不良后果,严重者就会酿成事故。学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管理,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奖罚分明。 3.广大教师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人师表,服务学生”。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4.由于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或伤害事故的,由学校行政办公会提名,教代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