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保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保函管理工作,防范财务风险,合理整合和开发集团授信、担保资源,提高财务收益,参照金融机构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海关保函、反担保函等,信贷证明和资金证明等视同保函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本部及直属经济实体,各子公司参照执行。第二章 保函办理规定和流程第四条 集团直属经济实体是办理保函申请主体。子公司或联营合作单位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均应通过直属经济实体向集团公司提出办理保函申请。第五条 集团直属经济实体向集团公司申请办理保函、或由集团公司为其出具保函的银行提供反担保的,须向集团财务公司报送如下资料:(一)保函业务申请表(附表):(二)投标保函需报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基本情况、与保函有关的条款,以及招标单位要求的保函格式;(三)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