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以下简称“技术改造资金”)是指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以及支持工业结构调整的专项资金,属于工业发展资金的组成部分。资金来源包括:(一)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列入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二)上年结余的技术改造资金。(三)其他按规定可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第二章 支持原则和范围第三条 技术改造资金的安排原则是:(一)不分企业所有制性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择优扶强、突出重点、培植财源。(二)年度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用于贴息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支出总额的70%。(三)对同一企业,每个年度内自治区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限定为1个。以前年度已获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