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农业合作社是: 社会制度 事业单位 协会 非营利机构 企业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 德国经济学家李弗曼( R.Liefmann)认为合作社是以共同经营业务的方法,并以促进或改善社员家计或生产经济为目的的经济制度。 这种说法是把合作社当作一种制度看,包括的范围很广。(一)合作社的社会制度观点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 德国经济学家戈龙费尔德认为合作社是中小经营者基于自己意志的结合;由于共同对私有经济利益的追求,以实现社会政策目标。 这种制度,在其活动的范围内,排斥自由市场经济。 他把合作社看成是一种在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经济制度。(一)合作社的社会制度观点
2、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 马克思、列宁认为,合作社就是生产者联合劳动的制度,要以这种制度代替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 可见他们把合作社看成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一)合作社的社会制度观点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 美国合作经济学家巴克尔( J.Baker)认为合作社是社员自有自享的团体,全体社员有平等的分配权,并以社员对合作社的利用额为依据分配其盈余,合作社是与私人企业、公司制企业不相同的一种事业。 这个定义从微观的角度提出,接近于当前世界上的普遍看法。(二)合作社的企业观点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 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的定义是: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
3、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二)合作社的企业观点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二)合作社的企业观点确定了人们建立合作社是自愿的,不能强迫人们加入合作社,在合作社的目标和资源内,社员有加入或退出的自由 。合作社是一个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这句话强调了合作社的所有权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归全体 社员, 合作社是一个 企业 。合作社是自治组织,即尽可能地独立于政府部门和私营企业 。合作社满足社员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规定,强调了合作社的经营目标是要为社员服务 。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的定义一、农业合作社的不同涵义 中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二)合作社的企业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