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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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出租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如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五)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六) 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 ;(七)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根据双方租赁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适用范围本 协 议 适 用 范 围 为 甲 乙 双 方 年 月 日 签 订的 租 赁 合 同 所

2、约 定 的位 于 的 (厂房 /档口/铺位/地块)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位置、面积等识别信息与租赁合同描述及出租实际情况一致)第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与双方签订的 租赁合同期限一致) 。第三条 租赁限制条件(一)甲方以物业现状作为出租和交付的条件,乙方完全接受且不存在任何异议。(二)甲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严格核实乙方生产经营资质(如签订协议时乙方尚未取得经营资质,乙方应在取得经营资质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查验) ,乙方承诺只将承租物业用于 用途。第四条 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手机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为 ,手机 。乙方上述安全生

3、产责任人如有调整,应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经营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向乙方内设部门和人员了解相关情况。(二)乙方如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超范围经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当场纠正或者限期整改;在乙方排除安全隐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过程中,甲方认为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要求乙方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责成乙方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三)按照(二) ,乙方在无正当的理由情况下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者超范围经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为防止发生

4、安全事故,或者已经发生事故为避免产生进一步危害,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向当地公安、消防、安监、市监、环保、街道办等政府主管部门举报;2、对乙方承租物业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以强制停止乙方危险使用物业的活动;3、单方终止物业租赁合同,并没收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自有或代管的同一出租物业内有多个承租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乙方及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或当地

5、公安、消防、安监、市监、环保、街道办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督促乙方实施整改。(三)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四)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一)乙方对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1.应识别所从事业务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连同生产作业环节存在的安全、消防、环保风险及控制措施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具实向甲方告知备案。2.应在国家安全生产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

6、活动,并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3. 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建立安全责任制;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6.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7.自觉接受甲方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

7、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并按有关要求认真完成整改工作;8.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必备的、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9.应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甲方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数据、资料,报告安全事故情况。10.乙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用于购置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用途,并对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11.乙方对承租物业进行转租的,应与次承租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落实

8、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保证本协议乙方的义务与责任同样适用于次承租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在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送交甲方备案。12.乙方开展的经营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消防、环保验收或备案等手续的,乙方必须在(试)营业、使用前取得相应批文。13.乙方对承租物业进行改造(改建或扩建) 、装修、修缮的, 按有关规定须取得规划、建设、施工、消防等批文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取得相应批文;乙方应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损害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的,乙方必须在(试)营业、使用前取

9、得相应批文。14.乙方在承租物业内进行临时搭建工程的,须经甲方同意,并保证不得占用物业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得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15.临时占用、挖掘承租物业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并对施工过程、现场防护、材料堆放等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部管理责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需临时占用、挖掘乙方承租区域道路、场地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16.乙方生产作业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并按特种设备使用有关规定,进行日常检测、维修、保养。17乙方应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

10、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18.乙方对经评价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告知甲方。19.为保障用电安全,防止电气事故及大面积停电造成甲方及第三方停产、停业损失,乙方应在所租赁场所入户总配电箱设置必要的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防护设施。20.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出现有供配电线路的承载能力,如有工艺、设备变更造成用电负荷增大,乙方应在变更实施 30 日前告知甲方。21.乙方进行高空、有限空间、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危及甲方及第三方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办理作业票据,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告

11、知,加强作业现场监护与警戒,确保过程安全。22.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和保养所承租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 。23.乙方应无条件落实甲方承接自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自行完成或配合甲方完成有关安全生产专项工作。2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救援行动。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在承租物业期间,不得有下列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1、将经营作业场所、仓库与员工宿舍安排在同一租赁物业内,且安全距离不足,存在“二合一”或“三合一”现象;2、在物业内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或者进行其他影响物业结构安全的

12、活动;3、不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和安全出口标志,封闭、堵塞物业安全出口;4、不按规定健全完善物业消防设施设备以及维护其正常使用,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5、不按规定健全完善物业电气设施设备以及维护其正常使用,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6、违法违规在物业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7、违法违规进行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理和排放;8、安装、使用无生产合格证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9、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三)事故事件责任1. 乙方对所承租场所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应加强属

13、地管理,对所承租场所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应规范自身员工的管理,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如有乙方员工在甲方物业内破坏公物、妨碍公共安全、交通肇事,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停产、停业,电器、设备和装修损毁等情况,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的租赁保证金。第九条 安全生产保险及担保(本条款由企业针对出租物业具体情况选择使用)(一)风险担保如乙方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风险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或质押或第三人担保等

14、) ,承诺一旦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或作为担保人的第三方承担。乙方从事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行业的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并将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含实习生)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岗位工作的,应当将其纳入投保范围,劳务派遣单位已为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除外。乙方从事锂电池生产存储加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其他行业的,建议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三)罚款承担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被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直接支付罚款,甲方按

15、照政府或行政部门的要求可从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继续从乙方提供的风险担保中支付,或通过其他法律渠道向乙方追索。第十条 违约责任协议双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不正确履行协议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事故责任方还应向对方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租赁物业所在地公安、消防、安监、市监、环保、街道办等政府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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