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1 页鱼嘴镇鱼城码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随机抽取文件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加盖印章)2018 年 12 月第 2 页 共 21 页目 录第 1 篇 随机抽取公告第二篇 竞标须知第三篇 评标办法(抽取定标法)第四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篇 报名文件格式第 3 页 共 21 页第一篇 随机抽取公告鱼嘴镇鱼城码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随机抽取条件本项目根据鱼嘴镇 2018 年第 27 次党委会同意实施,本项目业主为鱼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随机抽取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随机抽取。二、项目概况与随机抽取范围(一)项目名称:鱼嘴镇鱼城码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项目地点:
2、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三)项目范围及规模:包括鱼城码头路面硬化、景观墙、台阶、护坡、景观绿化等工程。(四)工期:1 个月(五)随机抽取范围:适用符合公开发布抽取文件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报名竞标人。三、报名承包商资格(一)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相关要求。四、质疑及回复、补遗若质疑回复或补遗在随机抽取文件规定时间
3、内在随机抽取公告发布网站(https:/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二)报名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三)抽取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四)抽取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三楼中会议室第 4 页 共 21 页(五)潜在报名竞标人不按照随机抽取文件要求参与者,应当拒绝参与随机抽取。六、发布媒介本次随机抽取公告将在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 话:023-67582601第 5 页 共 21 页第二篇 竞标须知一、招标人发包人: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地 址:重庆市江北
4、区鱼嘴镇鱼嘴西路 70 号联系人:葛老师电 话:023-67582601二、项目概况和随机抽取范围及要求(一)项目名称:鱼嘴镇鱼城码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项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三)项目范围及规模:包括鱼城码头路面硬化、景观墙、台阶、护坡、景观绿化等工程。(四)随机抽取范围:适用符合公开发布抽取文件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报名竞标人。三、报名承包商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一)营业执照报名承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报名承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外建筑
5、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相关要求。注:报名承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三)安全生产许可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四、合同价款及合同签订(一)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合同价为 25.7 万元(大写:贰拾伍万柒仟元整)。(二)工程款支付原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97%,剩余 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第 6 页 共 21 页五、竣工验收工程完工,预验收投入试运行后,在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后,发包人组织镇农业中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六、工程款支付原则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七、报名文件装订1、报名文件壹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文件必须用 A4 纸打印、密封装订成册。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九、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转帐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 2.5 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3、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交。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十、中标通知招标结果将在鱼嘴镇人民
7、政府公示栏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十一、签订合同发包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根据随机抽取文件和中选人的报名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名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 7 页 共 21 页第三篇 评选办法(抽取定选法)一、抽取方法1、人员组成。成立开标小组(人数为奇数),组长由建管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负责人、建管办负责人、农业中心负责人、财
8、政所负责人、1名机关干部(随机抽取确定)组成。2、抽取流程为:(1)先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检查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期抽取。(2)由机关干部中随机抽取的开标小组成员现场随机在承办科室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承包商中确定抽取人。(3)资格评审合格的报名承包商按照资格检查顺序自行选取乒乓球序号。由现场明确的抽取人在所有资格检查合格报名承包商中随机抽取二轮。第一轮随机抽取1个乒乓球,乒乓球上所写序号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轮再随机抽取1个乒乓球,乒乓球上所写序号为该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4)对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5)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若中标人放弃
9、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发包人可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可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抽取。4、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为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对投标人不合理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并报建管小组审定。重新招标后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仍为零时,由承办科室向镇党委会推荐承包商,经镇党委政府集体决策后确定。二、无效报名条款竞选人或其竞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竞选人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二)竞选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
10、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投标活动,上述竞选人的投标均无效;第 8 页 共 21 页(四)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五)竞标文件未按照随机抽取文件第五篇竞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竞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七)竞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八)竞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本次抽取要求的;(九)竞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抽取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十)竞标文件未响应抽取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的。三、废标条款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
11、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 专 业 条 件 的 竞 标 单 位 或 者 对 抽 取 文 件 作 实 质 响 应 的 竞 标 单 位 不 足 一 家 的 ;(二)出现影响抽取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随机抽取任务取消的。(四)报名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按随机抽取文件要求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的;(六)报名承包商不具备随机抽取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七)未按抽取文件要求按时递交保证金;(八)报名承包商未能及时提交资料原件的;(九)报名承包商或其报名文件达不到随机抽取文件其他规定。废标后,除随机抽取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随机抽取。注:1、超过规定时间
12、送达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2、报名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3、报名承包商的委托代理人不得随意离开抽取现场,资格检查及抽选过程中不能准时出席的,报名无效。现场不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不影响抽取结果。第 9 页 共 21 页第四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专用合同条款鱼嘴镇鱼城码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发包人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鱼嘴镇鱼城码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鱼嘴镇鱼城码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工程地点:重庆
13、市江北区鱼嘴镇。(三)工程范围及规模:包括鱼城码头路面硬化、景观墙、台阶、护坡、景观绿化等工程。(四)工期:1 个月。二、合同价款及支付原则(一)本项目合同实行总价包干,为 25.7 万元(大写:贰拾伍万柒仟元整)。(三)工程款支付原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三、权利与义务(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2、发包人负责提供用电接口位置,由承包人自行接入;3、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开展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协助承包人组织、协调该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4、组织对
14、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1、负责按发包人提供的效果图、施工图等相关文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施工,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的现场交底;第 10 页 共 21 页2、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占道、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手续,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进场施工至拆除前,承包人负责该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4、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石材地面、设备管线、绿化树木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因施工噪音、防火安全等对周边单位、住户
15、、行人等带来的影响;若需特殊增加保护管网及建(构)筑物的实体方案,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渝建发2010158 号文件规定执行;6、承包人负责施工期内与有关市政、交通、供电、供水、环保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7、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非发包人原因的质量或安全等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费用;8、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及维护过程中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故,对发包人、承包人及任意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9、承包人无论工程量大小及难易程度,都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到达现
16、场进行处理,响应不及时一次扣款人民币 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超过五次响应不及时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清退该承包商,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0、承包人派驻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1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和防火安全规定、交通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效果图、施工图进行施工,做好各项安全、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1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安全事故责任以及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承包人不能因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且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 5%作为违约金。14、承包人不能因任何原因拖欠供货方材料款,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出现拖欠供货方材料款行为,发包人有权不经承包人授权即可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数额用于支付承包人影响供货方支付的材料款,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已付材料款 5%作为违约金。15、承包人的工人无论何种情况到发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吵闹、堵门、堵路、滋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