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材料汇编2封面: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学年度(或 学期)(材料存档)学校编印年 月3材料档案目录(指导性)、 相关政策、资金文件1. 相关政策2. 资金文件二、申请材料(全覆盖可不要)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2.班级评议记录表3.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名单公示4.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统计表5.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名册6. 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变动情况表三、资金发放材料1.银行资金拨付通知复印件2.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审批表3.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表4.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银行卡登记表5.寄宿生生
2、活补助单位台账四、其他材料1.相关检查文件及现场图片2.资助政策宣传材料及活动图片3.情况汇报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流程一、资助对象在我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农村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二、资助比例享受寄宿生生活费
3、补助的学生比例按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总数的 65%确定,其中: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实行 100%全覆盖;其他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补助比例。我市除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田林覆盖率为 65%左右,其它县(市)均为全覆盖。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每人 1000 元,初中生每年每人 1250 元。四、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5(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五、申请程序及评审(一)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
4、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 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的县(市、区)不用申请及评审,直接进入公示阶段。(二)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填写班级评议记录表 (附件 2) ,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参考附件3)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上级资助部门审核(附件 4、附件5) 。六、资金发放(一)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以下形式
5、其中一种进行发放:1.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2.转入学生食堂就餐卡或发放食堂用餐券。学校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补助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二)通过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发放前由学校负责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资料,并由学生本人在 年 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附件 6)签字确认。学校填写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报批表(附件 7)。学校通过银行发放后,只需附上经办银行提供的发放清单,受助学生不再签领。学校在发放补助金后 5 个工作日内,须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告知受助学生。
6、(三)通过食堂用餐卡或用餐券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发放时由学校组织受助学生本人在 年 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表(附件 8)签字确认,并于其后 5 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告栏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进行张贴公告。(四)春季学期如果有变动的需填写 年春季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 9)(五)春季、秋季寄宿生生活费应分别于当年 5 月 30 日前,11 月 30 日前完成足额发放任务。7附件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就读年级 家庭成 员数
7、 户口 城镇 农村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姓名 关系 年龄 工作单位 健康状况 家庭年收入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申请理由学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评议小组评议评议结果: 享受补助 不享受补助 评议理由:评议小组组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8学校审核及公示结果学校意见:负责人签名: 学校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2:班级评议记录表学校名称: 年级、班别时 间地 点评议内容评议小组人数申请人数及名单(此处填提交申请的学生人数,及具体名单)评议过程记 录(在评议中采取举手表决还是投票表决等过程)评议结果(此处填最终评议结果,即获资助或贫困学生名单)9评
8、议小组成员签名班主任签名10附件 3:一次公示样板:(学校公示时删除这句话)拟认定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名单公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对 等 名寄宿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共有 名学生(其中: 年级 人, 年级 人, 年级 人, 年级 人,)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条件,现将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 办公室联系。联 系 人:联系电话:。附: 年 季学期拟认定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名单公示学校(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