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 则 - 1 -1.1 编制目的 - 1 -II1.2 编制依据 - 1 -1.3 适用范围 - 1 -1.4 工作原则 - 1 -2 组织体系 - 2 -3 监测预警 - 2 -3.1 监测预报 - 2 -3.2 预警信息发布 - 3 -3.3 预警准备 - 4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 4 -4 应急处置 - 4 -4.1 信息报告 - 4 -4.2 响应启动 - 4 -4.3 分部门响应 - 5 -4.4 分灾种响应 - 5 -4.5 现场处置 - 12 -4.6 信息公布 - 13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 13 -5 恢复与重建 - 13
2、-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 13 -5.2 调查评估 - 13 -6 应急保障 - 14 -7 预案管理 - 14 -8 附则 - 15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 15 -8.2 名词术语 - 20 - 1 -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 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山东省
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2 -做好各项应急准
4、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 组织体系市政府建立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
5、建立各自的应急指挥机制,组织做好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指导。3 监测预警3.1 监测预报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3.1.2 信息共享- 3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卫生、安监、海洋渔业、海事、民航、电力和铁路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6、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3.1.3 灾害普查气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2 预警信息发布3.2.1 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 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2.2 发布内容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气象部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级(特别重大) 、级(重大) 、级(较大) 、级(一般) ,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级为最高级别,具
7、体分级标准见附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2.3 发布途径通过传真、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政- 4 -府及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和其他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各地政府应结合实际,加强预警信号传播设备建设,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
8、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应及时通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告。3.3 预警准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及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开展必要的处置工作。预警级别达到规定标准后,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气象灾
9、害应急信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 -4 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应在规定时间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4.2 响应启动按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
10、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3 分部门响应因气象灾害引发或造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情况启动各自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县市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市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 6 -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4.4 分灾种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
11、门和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4.4.1 台风、海上大风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海上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汛指挥部门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及时发布防台风预警信号,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负责统一领导、组织、监督、协调防抗台风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城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
12、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事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督促船主采取措施防止- 7 -船只走锚造成碰撞、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通知水上、水下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
13、上学放学。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等工作。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农业、畜牧、海洋渔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加固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
14、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4.2 暴雨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8 -防汛指挥部门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信号,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负责统一领导、组织、监督、协调防汛抢险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巡护查险、洪水调度、防汛抢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安监部门要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做好停产撤人工作。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务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15、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民航部门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农业、畜牧、海洋渔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4.3 暴雪、低温、霜冻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暴雪、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