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师日常工作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领导研究,特制订此管理规定。一、 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均以考核挂钩,均按分值计算,每位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1、 不经学校领导同意私自上访,影响学校整体荣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当年评模选优资格,考核总分排在最后,并按信访条例处理,严重者移交上级部门处理。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三年取消评模选优资格,并移交上级部门处理。3、 体罚、侮辱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取消当年评模选优资格,考核总分排在最后,更为严重者移交上级部门处理。4、 安全工作不重视或管理失误致使学生身体受损,并有重大影响的,取消当年评模选优资格,考核总分排在最后,更为严重者移交上级部门处理。5、 学生流失按2010年电子档案人数为基点,每流失一名学生在考核总分中减0.3分。二、 教师在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学校也不予准假,确需请假的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上写明请假时间、请假事由、请假期限、课由谁代上,学生由谁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