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发区学校(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修改稿)为使考核方案能与市局、区镇年终考核更紧密结合,尽量减少与相关条线考核重复的内容,使考核方案更趋完善,更具合理性、针对性、激励性,特对原考核方案作如下修订。一、考核原则(一)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让考核评价客观公正。(二)公开性原则。坚持民主公开,让学校社会群众公认。(三)全面性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将校(园)长的个人素质与单位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绩效相结合,将平时过程检查与终结考核相结合。(四)有效性原则。通过绩效考核,真正能够激励校(园)长提高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考核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成人校) 三、考核内容1 专项考核(
2、100 分)1.教育质量评估在海安市局组织的学年度教育质量评估中,初中、小学被评为三星级学校、幼儿园被评为保教质量先进幼儿园得基本分。每上升一个等级依次加5、10 分,每下降一个等级依次扣 5、10 分。同一等级位次下降者酌情扣分,位次上升者酌情加分。当年升级者不考虑位次加减分。2.安全平安法治2正常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公示“两张清单” ,隐患整改率达 100%,按序时完成安全教育平台的工作,正常进行技防维护和升级改造,按时上报材料;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做到“五落实”;按要求完成“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七个一”;按要求完成相关创建工作,无安全 责任事故和师生违法得基本分。发现隐 患整改不
3、到位,每例扣 0.5 分;安全教育平台滞后每次扣 0.5分;技防故障每例扣 0.5 分;迟报材料每次扣 0.5 分;发现法治课与计划进度不一致,每次扣 0.5 分;不能按时完成创建,每例扣 1 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事件,本项倒扣 5 分。精细化校园管理常规视导,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扣 2 分。3.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做到“四个 规范” ,能按照序时进度创建海安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得基本分。对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或组织的党风廉政活动有一次不落实的扣 3 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
4、成员未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簿的,有一例扣 2 分;未建立议事规则或议事规则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和“ 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精神的扣 2 分;违反“ 四个不直接分管” 制度的,查实一例扣 4 分;未按 规定进行“ 三重一大”事项备案的,查实 一例扣 4 分;未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 5.10 思廉日、算账教育月、12.9 国际反腐败日等宣教活动的每次扣 5 分;未完成市局部署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任务的扣 4 分;未按差别化、可量化、全覆盖要求与教职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少一类扣 2 分;党员干部及教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未按要求报告的有一例扣 5 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测评满意度低于 90
5、%的扣 2 分;出现师德失范的每人次扣 4 分;有教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中被点名批评的倒扣 2 分;有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名师3评选、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学校审核所关不严,发现一例扣 2 分。党风廉政建设新闻报道,每学期有一则被海安市级录用;没有的,扣 2 分;2则以上,每则加 1 分。被南通市、省、国家级录用的,每则依次加 2 分、 5 分、10 分。精细化校园管理师常规视导和专项督查,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扣 2 分。4.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成长指导工作站工作家长学校工作、未成年人成长指导工作站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及绩
6、效考核,有布置、有检查、有 总结、有表彰;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落实到位;家长学校网站建设符合要求;未成年人指导工作坚持讲授与研讨、交流和个别指导相结合,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活动,留守儿童挂钩联系关爱活动家长反映良好,按序时落实留守儿童、春蕾儿童等建设任务。对照总校考核细则及区镇考核要求,为两个层面四个梯度,前 1/3 得满分,中 1/3 得 4.8分,后 1/3 得 4.5 分;总分 90 分以下的得 4 分,每下降 5 分,权重分扣 1 分;作为效能建设考核,QQ 群三次不回复,权重分扣 0.1 分,扣分累计。 (获得海安市级及以上表彰在加分项目体现)。5.师生竞赛获奖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
7、门或上级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或技能竞赛,每校园有 2 人次获海安市级奖、较大规模单位有 5 人次获海安市级奖得基本分,获得南通市、省、国家 级奖项的,每人次依次加 2 分、5 分、10 分;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限时竞赛,海安市级以上获奖人数占生比 2%得基本分,占比 1%的扣 2 分,不足 1%的不得分,获得南通市、省、国家级奖项的,每人次依次加 2 分、5 分、 10 分;师生参加教管办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二等奖、一等 奖、特等奖,每人次依次加 1 分、 2 分、4 分。本 项累计得分上限为 50 分。46.学业水平测试和校园管理在省、市、海安市组织的学生学业水平监测中达到海安市前
8、1/2 的得基本分,处 于前 1/3 加 5 分,处于后 1/3 的分别扣 5 分;在学期末质量调研中,各年级学科均分(以校为单位)在镇均分 2 分以内得基本分,每有一个年级学科高于镇均 2 分以上且处于前 1/3 的加 2 分,每有一个年级学科低于镇均 2 分以上且处于后 1/3 的扣 2 分。精细化校园管理常规视导,常规管理、教学管理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扣 2 分。7.中考中职招生中考学科总均分,西场初中名列海安市第 12 名、开发区实验学校名列第 16 名得基本分,每降一个名次扣 5 分;西场初中名列海安市第 10 名、开发区实验学校名列第 14
9、名加 5 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再加 10 分,总均分达海安市均分再加 20 分。完成海中公费生指标数和职校招生任务数得基本分,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分别加或扣 2 分。8.财务后勤管理预算执行:每学期按要求编制预算,每月有用款计划,按预算和计划执行,并定期分析。无预算无计划、 执行不到位的发现一例扣 2 分;四不直接分管:根据城东镇教育“四不直接分管”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本单位各工作小组,出台本单位“四个不直接分管” 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审批财务支出。未建立组织未出台制度的扣 2 分,执行不规范 1 次扣 0.5 分;八项规定: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走访、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发现一例扣 5 分;
10、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发现一例扣 5 分;用公款旅游,或以外出学习培训的名义变相组织旅游,各类外出学习考察通过旅行社组织或用旅行社票据进行结算报支,发现一例扣 55分;列支明令禁止的项目:如香烟、高档酒、礼品、台历、贺卡、烟花、鞭炮、水果等,发现一例扣 1 分;公务消费监管:执行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文件规定,各类公务消费在平台上运行,发现一例违规扣 0.5 分;制定本单位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审批财务支出。未出台实施细则的扣 2 分,执行不规范 1 次扣 0.5 分;资产管理:不及时验收登记固定资产,发现一例扣 0.5 分;
11、不按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发现一例扣 0.5 分。每学年末没有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的扣1 分,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公物保管制度的扣 2 分。未设置“ 材料管理明细账”,出入库未及时登记的,发现一例扣 1 分。基建维修:未定期进行校舍建筑等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能按规定程序使用公用经费运行,发现一例扣 3 分。按规定要求实施上级财政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未按规定执行的扣 5 分。其他:收费工作未按上级文件标准要求执行出现乱收费现象的扣 5 分,现金及流动资产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发现一例扣 2 分。精细化校园管理专项督查,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扣 2 分。9.
12、教育科学研究学校承担海安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规划立项的课题,专任教师人人有自己的研究课题且当年在海安市以上论文发表、获奖、交流、公开课等人次占专任教师比达 20%以上得基本分,无立 项课题或过程性资料不全或专任教师县级以上论文发表、获奖、公开课等人次不足 20%扣 1-3 分。学历提升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每人次扣 2 分。无特殊原因,本校园人员承担的课题不能全部如期结题,本项不得分。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与课题内容相关的6教科研活动,并及时报道(含网站),否则本项不得分。每年至少发表一篇与课题内容相关、级别相称的研究成果,否则本项不得分。海安市级微型课题在学年考核中,评定为“优秀”,每个加 1 分
13、;评定为“不合格” ,每个减 1 分。省级课题结题被评为“优秀”“良好”“ 合格” ,该年度校园考核中教育科学研究项相应加 10 分、8 分;5 分;被评定为“待通过” ,则减 5 分。市级课题结题被评为“优秀 ”“良好”“ 合格”,相应加 8 分、5 分;3 分;被评定为“待通过 ”,则减 3 分。省市 课题被评为“精品课题”,相 应加 10 分、5分。在省市组织的课题评先评优中,获评省市先进集体,相应加 10 分、5 分;获评省市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先进教师,相应加 10 分、5 分。获评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省级特等奖加 15 分,省一等奖加 10 分,省二等奖加 5 分;
14、市特等奖加 10 分;市一等奖加 5 分,市二等奖加 3 分。10.食堂管理工作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加强组织建设,杜绝一人兼任不相容岗位现象;按“ 五常六七 S”的要求,规范食堂常 规管理,时刻保持地面无水干净;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食品留样标准化;规范食品采购,严禁向无证商贩、私人采 购菜品。 组织 建设不明晰扣 0.5 分;发现食堂存在地面积水或脏、乱、差现象每次扣 0.5 分;发现流程不规范,每次扣 0.5 分;发现向无证商贩、私人采购菜品,每次扣 2 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降等,此项倒扣 5 分。精细化校园管理常规视导,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
15、,扣 2 分。说明:(1)初中、小学、幼儿园将根据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考核评分表并调整考核项目及分值(见附件);7(2)区镇教管办常规视导的情况反馈将分为好、中、差,在相应的考核项目中体现,酌情加减分;(3)开发区实验学校分别对初中部、小学部进行考核,以平均分作为最终考核得分;(4)成人教育中心校以市局考核结果为依据,处于前 1/3 得 100 分,位于全县第一得 120 分,全县第二得 110 分,达不到前 1/3,每下降一个名次扣 5 分。(二)加分项目1.班子集体受海安市、南通市、省、国家以上表彰,每次加 2、4、6、8 分;党组织、分工会获得区镇以上表彰的依次加 1 分;2.校园或部门组织
16、获海安市、南通市、省、国家以上集体表彰,每次加2、4、6、8 分;3.校园为区镇、海安市、南通市、省、国家提供观摩或观摩现场或迎海安市以上检查并通过检查的,每次加 0.5、1、2、3、4 分;4.校园长个人发表文章或论文获奖,海安市级、南通市级、省、国家每篇分别加 0.5、1、2、3 分;5. 在中国教育报、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网、江苏教育新闻网等省级以上指定主流媒体发表反映本单位特色活动、办学成绩的新闻、通讯、消息,1 篇得 4 分,同一内容以最高媒体计算。6.完成海安市、镇交办的拆迁任务,每完成一例加 2 分,完成海安市、区镇交办的其他工作加 1-2 分;7.向上级争取资金(教办争取并安排
17、的资金除外),生均 100 元加 1 分;8.以上每条各自得分累计上限为 20 分,其中获得省级、国家级表彰可以突破上限。89.招商引资 5000 万项目加 20 分,亿元项目加 40 分;招才引智完成一例市局确认加 5 分。(三)一票否决项目凡在考核时间段内有下列情形者为一票否决且单位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1.教职工受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2.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赴省、赴京上访或集访;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发生教育乱收费省级及以上信访,或教育乱收费被查实;5.未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四、考核方式开发区(城东镇)校园教育工作考核一年度考核一次,采用“条线考核” 的方式。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18、(一)组织领导教办建立考核领导小组。(二)考核要求考核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准确评价,要体现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要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要突出办学实绩,调动校园积极性,促进 良性竞争,激励校园持续发展。六、考核结果与运用单位考核得分后 2 名,教办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得分为最后 1 名,教办将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考核结果将与校园长绩效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同时对校园给予适当的奖励。9附件一:2018 年开发区初中教育工作考核评分记载表单位: 考核人:考核项目 分值自评分简要情况说明考核得分教育质量评估:在市局组织的学年度教育质量评估中,被 评为 三
19、星级学校得基本分,每上升一个等级依次加 5、10 分,每下降一个等级依次扣 5、10 分。同一等级位次下降者酌情扣分,位次上升者酌情加分。当年升级者不考虑位次加减分。25安全平安法治:正常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及 时公示“ 两张清单”,隐患整改率达 100%,按序时完成安全教育平台的工作,正常进行技防维护和升级 改造,按 时上报材料;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做到“ 五落实”;按要求完成“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七个一”;按要求完1010成相关创建工作,无安全责任事故和 师生违法得基本分。 发现隐 患整改不到位或“ 清单”公示不及时,每例扣 0.5 分;安全教育平台滞后每次扣 0.5 分;技防故障每例
20、扣 0.5 分;迟报材料每次扣 0.5 分;发现法治课与计划进度不一致,每次扣 0.5 分;不能按时完成创建,每例扣 1 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事件,本 项倒扣 5 分。精 细化校园管理常规视导,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扣 2 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做到 “四个规范”,能按照序时进度创建海安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得基本分。对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或组织的党风廉政活动有一次不落实的扣 3 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簿的,有一例扣 2 分;未建立议
21、事规则或议事规则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 四个不直接分管”精神的扣 2分;违反“四个不直接分管” 制度的,查实一例扣 4 分;未按规定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备案的,查实一例扣 4 分;未按要求 认真组织开展 5.10 思廉日、算账教育月、12.9 国际反腐败日等宣教活动的每次扣 5 分;未完成市局部署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任务的扣 4 分;未按差别化、可量化、全覆盖要求与教职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少一类扣 2 分;党员干部及教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未按要求报告的有一例扣 5 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测评满意度低于90%的扣 2 分;出现师德失范的每人次扣 4 分;有教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党风廉政建设工
22、作督查考核中被点名批评的倒扣 2 分;有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名 师评选、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学校 审核所关不严, 发现一例扣 2 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闻报道,每学期一则被海安市级录 用;没有的,扣 2 分;3 篇及以上,每则加 1 分。被南通市、省、国家级录用的,每则依次加 2 分、5 分、10 分。精 细化校园管理师常规视导和专项督查,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扣 2 分。10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成长指导 工作站工作: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成 长指导工作站工作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制度;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落实到
23、位;家长学校网站建设符合要求;未成年人指导工作坚持讲授与研讨、交流和个别指导相结合,适时开展 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活动,留守儿童挂钩联系关爱活动家长反映良好;按序时落实留守儿童、春蕾儿童等建 设任务。 对 照对照总校考核细则及区镇考核要求,为两个层面四个梯度,前 1/3 得满分,中 1/3 得 4.8 分,后 1/3 得 4.5 分;总分 90分以下的得 4 分,每下降 5 分,权重分扣 1 分;作为效能建 设考核,QQ 群三次不回复, 权重分扣 0.1 分,扣分累计。(获得海安市级及以上表彰在加分 项目体现)5师生竞赛获奖: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或技能竞赛,每校园有 2 人
24、次获海安市级奖、较大 规模单位有 5 人次获海安市 级奖得基本分, 获得南通市、省、国家级奖项的,每人次依次加 2 分、5 分、10 分;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限时竞赛,海安市级以上获奖 人数占生比 2%得基本分,占比 1%的扣 2 分,不足 1%的不得分,获得南通市、省、国家级奖项的,每人次依次加 2 分、5 分、10 分;师生参加教管办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二等奖 、一等 奖、特等奖,每人次依次加 1 分、2 分、 4 分。本项累计得分上限为 50 分。10学业水平测试和校园管理:在省、市、海安市组织的学生学业水平监测中达到海安市前1/2 的得基本分,处于前 1/3 加 5 分,处于
25、后 1/3 的分别扣 5 分,在学期末 质量调研中,各年级学科均分(以校为单位)在镇均分 2 分以内得基本分,每有一个年 级学科高于镇均 2分以上且处于前 1/3 的加 2 分,每有一个年级学科低于镇均 2 分以上且处于后 1/3 的扣2 分。精细化校园管理常规视导 ,常 规管理、教学管理总评为好的,加 5 分;总评为良的,加 2 分;总评为差的,扣 2 分。10中考中职招生:中考学科总均分,西 场初中名列海安市第 12 名、开 发区实验学校名列第16 名得基本分,每降一个名次扣 5 分;西场初中名列海安市第 10 名、开 发区实验学校名列第 14 名加 5 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再加 10 分, 总均分达海安市均分再加 20 分。完成海中公费生指标数和职校招生任务数得基本分,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分 别加或扣 2 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