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恩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日期:2017 年 2 月 1 日 实施日期:2017 年 2 月 1日.目录第一章 总则 .11.1 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1.4 预案体系 .21.5 事故分级 .21.6 应急救援范围 .31.7 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4第二章 组织体系 .5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52.2 指挥部下设的工作组: .62.3 日常工作机构的设定 .7第三章 预警与应急准备 .93.1 预警机制 .93.2 应急准备 .9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现场保护和先期处置 .104.1 生产安全事故
2、报告 .104.2 事故报告内容 .104.3 事故现场保护 .114.4 先期处置 .11第五章 应急响应 .135.1 预案启动条件 .135.2 应急响应分级 .135.3 应急救援程序 .145.4 应急响应启动 .145.5 现场处置措施 .175.6 应急状态的响应升级 .195.7 信息发布 .205.8 应急结束 .20第六章 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 .216.1 善后处置 .216.2 事故调查 .21第七章 培训和演练 .227.1 宣传教育和培训 .227.2 演练 .22第八章 保障机制 .238.1 监督检查 .238.2 奖励 .238.3 责任追究 .23第九章 附则
3、 .259.1 预案管理 .252第一章 总则1.1 目的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恩平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
4、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恩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方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3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收事故损失。1.4 预案体系市住建局负责编制恩平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各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5 事故分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事故分级,我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
5、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急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5 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6、或危急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4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或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1 人及以上,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 3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或 5 人以上、3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00 人以上、1 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1.6 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发生的级(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在本市行政区
7、域内并超出本预案处置能力时,应当按照就近原则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预案。事故类别包括:(一)深基坑坍塌;(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五)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六)触电、火灾、爆炸、中毒及窒息;(七)其它安全事故。51.7 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均应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6第二章 组织体系2.1 应急救援指
8、挥部本市设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市住建局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市住建局有关股室、监督站、有关施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组织、事故单位等有关同志组成。(一)指挥部职责1、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2、贯彻落实市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指令;3、组织对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二)总指挥职责1、负责批准启动及结束本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成立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根据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应急救援措施。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