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公司理财与信托理财法律风险分析正文 第一篇:投资担保公司理财与信托理财法律风险分析投资担保公司理财与信托理财法律风险分析来源:信托产品 http:/www.虽然在信托公司工作时间不长,但却接触到不少具有理财需求,但又缺乏理财风险识别能力的客户,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客户认为投资担保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高、流动性好,不失为投资的首选。在此,暂且不谈“理财产品”的收益高低,笔者仅对投资担保公司的“理财产品”与信托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做以法律上的比较。一、法律依据虽然同叫理财产品,但是信托公司与投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与投资担保公司“理财产品”设立与运营在法律依据上却大不相同。信托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而设立,推出的理财产品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与发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审核备案程序;而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根据该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