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 8 页钦州市茅岭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紧急通知(桂政电2018 55 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6 2 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查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紧急通知(钦政电 20182 号)要求,为加强茅岭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改善茅岭江流域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2020 年,通过开展茅岭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茅岭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茅岭大桥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
2、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要求。二、重点任务(一)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1. 全面开展“散乱 污” 企业摸底排查及清理整治。2018 年 9月底前,组织开展茅岭江流域“散乱污 ”企业和小作坊的专项大排查,彻底摸清其数量、类型、分布、排污、证照等情况,并根据排查情况形成“ 一企一策 ”处理意见。2018 年 12 月底前,根据排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加快推进茅岭江流域“ 散乱污” 企 业和小作坊的清理整治。 对非法生产经营的2工业企业和小作坊,一律清理取缔;对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排污量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关停、转产或升级改造。2.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
3、茅岭江流域钦北区北部湾林木产业园、皇马工业园等工业园区配套或依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二)推进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染治理1. 加强茅岭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治理。2018 年 12 月底前,加快推进未正常运行的 8 座(钦南区 2 座,钦北区 6 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50%以上,并 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2.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
4、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要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3.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利用现有污泥深度脱水工程作为过3渡,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实现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确保 2018 年市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75%以上,到 2020 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90%以上。4.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5、置。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重点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加快推进城镇垃圾收运体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 分 类、 组保洁、村收集、 镇转运、县处 理” 模式。对现行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解决垃圾渗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必须同步建设渗滤液收集池。到 2020 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镇 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争取达到 100%、清运率达到 50%以上。5.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并确保农村环境连
6、片整治项目对茅岭江流域实行覆盖。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确保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茅岭江流域内 2017 年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 4 个(钦南区 2 个,钦北区 2 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并完成竣工验收。2019 年底前完成茅岭江流域内 2018 年自治区下达的农整项目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开投集团公司,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4府)(三)加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
7、术和机具,降低化肥流失率,控制氮肥施用量,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2018 年 12 月底前,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 600 万亩(次)以上。到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基本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要求。(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1. 完成茅岭江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账。台账包括养殖品种、规模、雨污分流和粪污贮存设施配备情况,是否有粪污
8、或沼液等直排现象,粪污处理方式(采取高架床方式的要说明粪便和尿液的去向;采取水冲粪、水泡粪方式的要说明化粪池或沼气池以及沼液等粪肥贮存设施配备情况、粪污和沼液的去向)等。2018 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茅岭江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摸底调查。2. 大力推进茅岭江流域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钦南区、钦北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快推进茅岭江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理5搬迁工作,确保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3. 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环保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杜绝粪污直排。2018 年 10 月底前,督促仍采用水冲粪或水泡
9、粪方式的养殖场(户)依法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肥料化设施(化粪池、沼气池等)、沼液等粪肥贮存池(容积必须大于每年当地最大施肥间隔期粪肥产生量,可以每头存栏猪不小于 1.5 立方米为参考值)和雨污分流设施,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其粪肥实现还田利用提供必要条件,杜绝粪污直排。4. 推 进养殖场(户)“节水控污栏舍益生菌 ”生态化改造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对无法完善环保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的养殖场(户),钦南区、钦北区要做好指导和支持,推进生态化改造,2018 年 12 月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化改造覆盖率达到 50%。要通 过建立生态养殖示范小区、推广“公司农户”“协会农户”“ 公司养殖园区
10、农户” 等多种模式,带动养殖户“ 抱团” 发 展,促 进养殖 产业转型升级、提质 增效,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5.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钦南区、钦北区要做好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提高种养结合和粪污资源化水平的具体措施,结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重大战略,引导农民统筹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提高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6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五)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及捕捞行为加强茅岭江河道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查处侵占河道、破坏河道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及捕捞
11、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合法采砂企业进行监督及管理,对过度采砂、超区域采砂行为一律从严处罚。(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全面落实“河长 制” 工作全面落实县、镇、村三级“河长制” 工作,按照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利有责、奖惩并举” 原则,钦 南区、钦北区领导亲 自挂帅担任“ 河长”,全面负责河流监督管理工作,并把干流和支流河流的管理落实到各有关城区、镇(街道)及建制村主要负责人。通过全面落实“河长制” ,坚持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着力解决茅岭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切实
12、改善茅岭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二)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做好市本级茅岭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保障工作,并指导钦南区、钦北区落实茅岭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二是由市税务局牵头,其7他相关部门配合,从严抓好企业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建立税务与环保部门工作协作机制,严格执行环保税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企业排污成本,倒逼茅岭江沿岸企业治污减排。三是市发改委牵头,切实抓好茅岭江流域水质综合治理相关项目运作工作,主动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逐步开展 PPP 合作模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四是钦南区、钦北区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
13、度,确保茅岭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措施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配合单位: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三)加强法治保障市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工信、水利、畜牧、市政等部门及钦南区、钦北区开展茅岭江流域“散乱污” 企 业、小作坊、养殖场、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侵占河道等摸底排查及清理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对抗茅岭江流域水质综合治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破坏茅岭江流域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及危害茅岭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及环境污染的案件,要成立专案组,专案专办,强力攻坚、快侦快办,确保打击
14、成效。同时,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推动茅岭江流域环境保护立法工作。(牵头单位: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四)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钦南区、钦北区要发动镇(街道)、村(社8区)、学校等积极参与茅岭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二是钦州日报、市广播电视台、钦州新闻网、钦州发布等媒体派专人全程跟踪报道茅岭江流域水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造成茅岭江流域污染的违法行为及各单位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公开曝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钦州新闻传媒中心;配合单位: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五)强化督查问责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明察或暗访形式对茅岭江流域水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督查情况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并进行全市通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对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市纪委监委机关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必要时提请市委作职务调整或撤职处理。(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