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和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靠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部署安排,特制定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靠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摸排整治各个生产环节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检查范围庆阳市境内煤矿、非煤矿山
2、(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企业、地质勘探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输送管道)、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三、时间安排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开始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结束,按照分级负责、以查促改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5 日)。各县- 2 -(区)、中省驻庆和市属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企业实际,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健全组织,落实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序开展。12 月 5 日前,各县(区)安监局将安全
3、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报市安监局。(二)全面检查阶段(2016 年 12 月 6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和安监部门全面检查同步开展。各企业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覆盖。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能立即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到位 ”。各县 (区)安监局要结合企 业岁末年初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现场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各县(区)安监局 1 月 10 日前要将全面检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监局。(三)集中整治阶段(20
4、17 年 1 月 1 至 2 月 10 日)。各县(区)安监局要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建立隐患整治跟踪台账,实施跟踪销号制度,督促隐患单位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后,经治理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各县(区)安监局 2 月 10 日前要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监局。(四)总结深化阶段(2017 年 2 月 11 日至 2 月 20 日)。各县(区)安监局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验收,巩固活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县(区)- 3 -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
5、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2017 年 2 月 20 日前,各县(区)安监局向市安监局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四、检查内容(一)共性内容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生 产安全事故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211 月 27 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省、市安委会 2016 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 10 月 19 日林铎省长约谈安全生产重点责任单位负责人时有关工作要求传达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总结验收情况;4安全
6、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情况,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职责落实情况;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培训计划、记录,台账是否齐全;7企业“五落 实五到位 ”情况。企业董事 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一岗双责” 制度、组- 4 -织领导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落实情况;8开展群众性工作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开通了“两微一端” 或安全生产 QQ 交流群,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群众路线,是否将本村、社区
7、居民群众纳入乡村安全生产 QQ 群、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工作;9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设施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实时视频监控情况;与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视频监控中心互联互通情况;10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落实情况,是否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是否定期(每年)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是否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是否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1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开展、应急
8、指挥体系建设情况; 12其它相关内容。(二)煤矿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 三同时” 制度执行情况;煤 矿安全费用提取及安全投入情况;煤矿企业作业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健康制度执行- 5 -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及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 推进情况;3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工作开展情况;4煤矿透水、塌方、顶板安全管理防范工程措施落实情况;5煤矿“一通三防 ”安全管理情况;6煤矿图纸绘制和管理情况,图纸交换制度落实情况;7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情况(1)机电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和定期整定、检修、检测检验;(2)
9、设备、配件、材料、仪器仪表是否取得安全标志证,是否按规定开展检测检验工作,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安全使用证;(3)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记录台账等是否健全、规范。8运输提升设备安全管理情况(1)新安装矿井提人装置,是否经验收合格;(2)矿井运输是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 、“行车不行人”制度,“一坡三挡 ”是否完善可靠;升降人 员的井筒、斜井运 输绞车房是否安装井上、下人员出入平台的视频监控和语音提示系统;(3)提升绞车保护是否齐全,动作灵敏可靠、绞车、钢丝绳是否经有资质的部门测试合格(包括基建井升降人员的绞车、钢丝绳),防坠罐、钢丝绳是否经过测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 -(4)是否有主
10、要提升装置(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容器、防坠器和罐道等)的检查记录簿。9煤矿井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情况(1)各煤矿企业及矿建单位采购、使用的无轨胶轮车是否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性能;(2)非防爆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井,严禁采用非专用人车运送井下作业人员;(3)煤矿井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是否落实日常维护保养、用前安全检查、定期检验检修和运行动态管理;(4)井下驾驶无轨防爆胶轮车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10建设项目对外承包情况(1)从事煤矿工程承包、承建、安装的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2)煤矿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安全设
11、施和施工条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事故应急救援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明晰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各自的权利义务;(3)承包煤矿设备安装、调试等临时性业务的承包单位,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责任划分,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三)非煤矿山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7 -(1)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是否按照规定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2)安全避险“六大系 统” 建设情况;(3)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制度、监督和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建立和落实情况;(4)采矿作业掘进、回采、运输、通风防尘、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职业危害等关
12、键环节是否符合安全要求;(5)是否严格按照 “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原则开采掘进。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1)先进适用技术。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落实分台阶(分层)开采;爆破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是否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2)采场边坡安全管理。采场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采场边坡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监控措施;是否及时对工作帮坡面浮石、危石和伞檐体进行处理;(3)排土场安全管理。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安全平台宽度、边坡角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排土场安全检查制度;非正常级排土场治
13、理措施落实情况。3石油天然气企业(1)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2)国家、省、市历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8 -(3)职业卫生管理情况;(4)硫化氢防护措施和油气生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5)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石油天然气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每半年对其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承包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是否督促其立即整改。4地质勘探单位(1)从事钻探、坑探工程施工的地质勘查单位是否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取得地质勘探项目
14、任务批准文件;是否与探矿权人签订探矿合同书或协议;是否存在以探代采现象;(2)地质勘探企业是否针对实际情况和作业任务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及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四)危险化学品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2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和“一书一签” 制度情况;3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4厂区周边的安全距离与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情况,企- 9 -业内部各装置、罐区之间安全间距和布局设置情况;5石油天然气管道、石油化工企业厂外管线与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间距情况;6项目工程建设期在设计、采购、施
15、工等方面是否留下隐蔽性事故隐患情况;7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巡回检查等制度落实情况;8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9重大机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和部件的选型、材质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情况及定期检测情况;10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11化学品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
16、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12承包商管理情况。承包商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的审核情况,承包商入厂前的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对承包商的现场监督检查情况;13“两重点一重大”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 断和自动化改造工作- 10 -的完成情况;14加油站对站区平面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重点场所进行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五)烟花爆竹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情况;(2)建立并落实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管理规定、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情况;(3)仓储场所、办公区、样品陈列区和商品存放(仓库)区设置和样品陈列情况;(4)库区选址和外部安全距离情况。2零售企业(1)用于经营烟花爆竹的房屋落实防火措施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2)零售场所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配备情况;(3)专店、专柜、专人销售时,是否存在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经营问题,专柜是否相对独立,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大于 10 平方米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4)经营存放烟花爆竹产品是否超过许可证允许存量,经营点是否违规设立仓库;(5)经营场所周围 100 米范围内,是否存在加油站以及其它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