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政2017 87 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防洪防台风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上杭县防洪防台风预案已经重新修订,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杭县人民政府2017 年 7 月 30 日上杭县防洪防台风预案目 录1 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工作原则31.4 适用范围32 组织机构与职责32.1 组织机构32.2 县防汛指挥部组成42.3 组织机构职责43 预防和预警机制143.1 预防和预警信息143.2 预案准备143.3 预防行动153.4 防洪防台风响应级别154 防洪防台风响应行动154.1 总体要求154.2 防
2、洪防台风响应154.3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254.4 应急调派254.5 灾后处置255 保障措施265.1 通信与信息及会务保障 265.2 支援与装备保障276 宣传、培训和演习286.1 宣传教育286.2 培训296.3 演习297 附则297.1 奖励与责任追究297.2 预案管理与更新297.3 预案实施时间30附件:2017 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主要内容31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抗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
3、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龙岩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和上杭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上杭县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 ),负责领导全县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 防办” ),设在县水利局;各
4、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2.2 县防汛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 指 挥 :县 人 武 部 领 导 ,县 政 府 办 协 调 副 主 任 ,县 水 利 局 、国土 资 源 局 、气 象 局 主 要 负 责 人 ,县 水 利 局 副 局 长 ,防 汛 办 负 责 人 。成员: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经信科技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铁建办、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
5、局、文体广新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环保局、移民局、旅游局、水文站、城区用水办、数字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办、执法局、消防大队、武警大队、武警上杭森林大队、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公司、人保财险上杭分公司、电信上杭分公司、移动上杭分公司、联通上杭分公司、铁塔上杭分公司、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集团上杭分公司等单位领导,县水利局总工任指挥部总工。2.3 组织机构职责2.3.1 县防指职责(1)统一指挥全县防汛抗灾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县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2)在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3)组织召开县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
6、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4)下达抗灾抢险、小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全社会参与,指导灾区恢复重建。(6)组织气象、水文、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台风、暴雨和洪水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2.3.2 县防汛办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县政府、县防指有关领导及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2)提出防暴雨、洪水、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县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
7、达县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暴雨、洪水、台风措施的落实。(3)负责县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4)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2.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办(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效能办):负责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等协调工作。监督防汛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汛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人武部:根据县防指要求,负责组织协调驻杭武警、消防、森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
8、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协助维护灾区公共秩序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提出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督促、指导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和总装机 5 万千瓦以下在建、改(扩)建水电站工程重大险情处置。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修正。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 及 时 报 县
9、政 府 及 县 防 指 和 有 关 成 员 单 位 。及 时 发 布 突 发 气 象灾 害 预 警 信 号 ,重 大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通 过 媒 体 向 社 会 公 众 滚动 播 报 。县水文站:负责水文观测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对洪水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水情、雨情和洪水预报信息。参与重点水库汛期洪水调度工作。做好水文资料整编、洪水调查及分析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防洪防台风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洪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调境内外新闻媒体的采访安排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的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做
10、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舆情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抗旱工作的先进典型。县发改局:协助做好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及工程防洪、防台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对出现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者封闭道路,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依法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起的群体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县民政局:
11、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转移安置灾民,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评估、上报和受灾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协调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县防指。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县经信科技局:负责组织电力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配合上级经信部门指导装机总装机 5 万千瓦以上在建、改(扩)建水电站工程及以发电为主水库电站重大险情处置。县商务局:负责防洪防台风期间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防洪防台风期间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供应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经费保障,
12、会同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中央、省、市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按规定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县住建局:组织、指导全县住房和建设系统建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防汛抗灾、城区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区树木、绿地、城区公园清理,督促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协助组织城区抢险队伍、调集抢险机械设备和抢险砂石料。县农业局、林业局:指导“三农” (农业、 农村、农民)防洪防台风工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渔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 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 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
13、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县公路(桥梁)和在建交通工程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加强船舶防洪防台风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域交通运输等船舶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易受洪水威胁的公路(桥梁)特别是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及时加固和抢修水毁工程,保障道路通畅。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防台风物资与抢险队伍的运输工作。组织做好危险品运输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师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县卫计局:负责组建县级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县文体广新局、广播电视台: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和防汛减灾宣传工作,组织播发灾害性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