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深圳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版本 1.0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2010 年 11 月前言本指南是数字深圳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空间平台” )用户共享空间平台信息资源、使用空间平台服务的简明向导。它指导用户如何申请注册成为空间平台用户,如何共享空间平台的各类信息资源,如何使用空间平台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本指南还列出了用户使用环境要求,阐述了用户责任,并回答了空间平台的常见问题。本指南附件提供了用户在申请注册和使用空间平台时所需填报的表格和所需签署的协议。空间平台的应用环境包括:数字深圳空间信息网政务网:内网地址:http:/ 172.30.57.5 /szp
2、ortal外网地址:http:/192.168.37.140/szportal数字深圳空间信息网互联网:网址:http:/ 本指南适用于空间平台的所有用户。本指南电子版及更详细的使用手册等信息可从上述网站查阅。目录前言 .2目录 .31 空间平台概述 .12 用户类型 .13 申办流程 .24 使用指南 .34.1 “空间信息网” 互联网 .34.1.1 公众版电子地图服务 .44.1.2 专题地图服务 .54.2 “空间信息网” 政务网 .64.2.1 政务版电子地图服务 .84.2.2 三维地理信息服务 .94.2.3 专题地图服务 .104.2.4 在线地址匹配服务 .114.2.5 应
3、用自主搭建服务 .134.2.6 空间 Web 服务 .154.2.7 信息发布服务 .174.2.8 其他服务 .195 用户环境要求 .225.1 各应用服务系统的部署环境 .225.2 电脑配置需求 .236 用户责任 .247 常见问题摘录 .25附件一 空间平台使用申请单 .29附件二 空间平台使用许可协议 .30附件三 数据提交清单 .3411 空间平台概述数字深圳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空间平台”)是全市空间基础信息管理和共享的核心基础设施,管理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通过政务网和互联网提供空间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空间信息共享和发布等服务。空间平台提供共享的空间信息资源包括
4、:遥感影像、电子地图、三维仿真、公共设施、统计专题和部门专题信息六类。提供的共享方式包括:浏览查询、二次开发、信息发布三类。(1)浏览查询:在线浏览查询空间平台的信息资源。浏览遥感影像、电子地图、三维仿真模型、动态统计图集等;查询建筑物、公共设施、地址信息、公交线路等;定制我的地图自有图形加载、在线标注、地图加工、地图导出。(2)二次开发:将空间平台的数据资源和功能接入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落地利用平台地址匹配工具空间化地址描述信息;快速搭建利用平台搭建工具零编程构建本部门 GIS 系统;集成开发利用平台服务接口将平台信息资源和功能无缝嵌入本部门GIS 系统。(3)信息发布:将本部门自有信息通过
5、空间平台发布实现共享。自主发布利用平台发布工具在线发布本部门信息;授权发布授权平台运维部门发布本部门信息。2 用户类型空间平台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专业用户。(1)普通用户可通过浏览查询方式使用空间平台。一般为企业和个人,具备网络连通条件的个人都可自然成为空间平台的普通用户。2(2)专业用户除浏览查询外,经申请同意后还可通过二次开发和信息发布方式使用空间平台。一般为政府部门,具备网络连通条件的单位按照深圳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规定,经申请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成为空间平台的专业用户。3 申办流程普通用户无需办理任何申办手续,直接登录 “数字深圳空间信息网” (简称“空间信息网” ) ,即可共享
6、空间平台信息资源。空间信息网政务内网地址:内网地址:http:/ 172.30.57.5 /szportal,外网地址:http:/192.168.37.140/szportal,互联网地址:http:/。 专业用户需要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注册成为 “空间信息网”用户,注册申请的流程如下(如图 1 所示):登录网站 , 见步骤一下载并填写空间平台使用申请单空间平台主管部门办理受理手续网络是否连通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络中心调通网络用户与空间平台主管部门签署空间平台使用许可协议开通用户权限使用许可协议提交至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图 1 用户申请注册流程图3步骤一:申请单位从 “空间信息网” (政务网
7、)下载空间平台使用申请单(详见附件一) ,按要求填好后,经市政府办文窗口报送至市空间平台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步骤二:网络已连通的申请单位,直接转至步骤四。对于网络尚未连通的申请单位,空间平台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单位使用申请单的 1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的使用用途和技术条件进行评估,具备平台接入条件的,由空间平台主管部门转至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络中心,申请调通网络环境;步骤三: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络中心应于接到申请的 5 个工作日内,调通网络环境,并通知空间平台主管部门;步骤四:空间平台主管部门于接到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签署空间平台使用许可协议(详见附件二) ,同时由运维部门开通用户权限
8、,提供在线共享环境。步骤五:空间平台主管部门将空间平台使用许可协议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4 使用指南4.1 “空间信息网”互联网空间平台在互联网环境(如图 2)的部署应用服务系统包括“数字深圳空间信息公众服务系统” (简称“公众服务系统” )和“数字深圳在线动态地图集系统” (简称“在线地图集系统” ) ,提供公众版电子地图服务和专题地图服务。4图 2 “空间信息网” (互联网)主页面4.1.1 公众版电子地图服务登录“空间信息网” (互联网)点击 “进入地图” ,可使用公众电子地图服务(见图 3) 。图 3 公众版电子地图服务界面公众版电子地图服务目录如图 4 所示:5公众版电子地图服
9、务地图浏览兴趣点综合查询公共交通查询专题信息放大 、 缩小 、 漫游 、 还原 、视野选择 、 测距 、 清除等普通查询 、 高级查询公交站点路线查询 、 公交换乘查询 、 地铁站点线路查询 、 地铁换乘查询 、 公交地铁联合换乘查询 、 出租车费用查询片区地价 、 动态监测地价 、 基准地价 、建筑物普查以及其它部门专题数据展示我的地图兴趣点标注 、 兴趣点导入与导出 、 兴趣点查看图 4 公众版电子地图服务目录(1) 地图浏览:包括地图的放大、缩小、漫游、还原、视野选择、测距离、清除等。(2) 兴趣点查询:将用户输入的地址信息,以兴趣点的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显示,包括普通查询、高级查询。其中高
10、级查询可选择查询行政区划、专题类别以及选定区域三种查询条件,满足用户的较高查询需求。(3) 公共交通查询:包括公交站点查询、公交路线查询、公交换乘查询、地铁站点查询、地铁线路查询、地铁换乘查询、公交(地铁)联合换乘查询、出租车费用查询。(4) 专题信息:包括片区地价、动态监测地价、基准地价、建筑物普查以及其它部门专题数据与电子地图的叠加展示。(5) 我的地图:包括兴趣点标注、兴趣点导入与导出、兴趣点查看。4.1.2 专题地图服务登录“空间信息网” (互联网)点击“动态图集” ,即可使用专题地图服务(见图 5) 。6图 5 动态图集主界面专题地图服务目录如图 6 所示:专题地图服务专题地图图形操
11、作独立统计图表操作专题地图定制放大 、 缩小 、 鹰眼图 、 打印等图表定制 、 专题数据查询定制底图 、 地图符号 、 统计指标 、 颜色等图 6 专题地图服务目录(1)图形操作:包括地图放大、缩小、鹰眼图、打开关闭专题图表、打印保存等。(2)独立统计图表操作:包括对独立图表的定制和专题数据查询。(3)专题地图定制:主要实现对专题地图专题表达的样式设置,包括定制专题地图的专题、地理底图、地图符号、统计指标等。4.2 “空间信息网”政务网空间平台在政务网环境(见图 7)部署的应用服务系统包括“数字深圳二维地理信息系统” (简称“二维地理信息系统” ) 、 “数字深圳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简称三维地理信息系统) 、 “数字深圳在线动态地图集系统” (简称“在线地图集系统” ) 、 “空间平台线地址匹配系统” (简称“地址匹配系统” ) 、 “空间平台应7用自主搭建系统” (简称“应用自主搭建系统” ) 、 “空间平台应用服务接口” (简称“应用服务接口” ) ,提供二维地理信息、三维地理信息、专题地图、在线地址匹配、应用自主搭建和空间 Web 服务。图 7:“空间信息网” (政务网)主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