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四川省 2013 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 年度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 46 号)精神,按照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86 号)和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县选择和任务分配原则(一)原有 48 个项目县及指标整体保持稳定,不作大的调整。东坡区、蓬安县、广汉县因进度问题,双流因区划调整,完成 70%预拨任务后,不再追加新指标。调增邛崃市、荣县、纳溪区、威远县、乐山市中区任务 5-15%,调减富顺、中江、安县、北川、苍溪、长宁、岳池、安岳等县
2、任务 5-20%。(二)2013 年新增江油市、名山区、昭化区、恩阳区、前锋区 5 个项目县,其中恩阳区、前锋区行政区划调整新增县。根据 2013 年全国畜牧良种补贴会议精神,新增人工授精基础好、供精站点及网络健全、积极性的江油市、名山区、昭化区 3 个项目县。二、补贴范围及数量2013 年,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 53 个县实施。详见2013 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分配表。22013 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分配表市州 项目县 补贴头数(万头) 补贴资金(万元)邛崃市 5.25 210成都双流县 1.925 77荣 县 2.25 90自贡富顺县 2.75 110纳溪区 2 80泸州泸 县 7
3、280广汉市 0.875 35什邡市 1 40德阳中江县 3.305 132.2江 油 2 80三台县 5.5 220安 县 1.75 70绵阳北川县 1 40苍溪县 5.25 210剑阁县 3 120广元昭化区 1.5 60安居区 2.25 90射洪县 4.25 170遂宁蓬溪县 4 160资中县 5 200隆昌县 3.25 130内江威 远 1.75 70乐山市中区 1.75 70犍为县 3 120乐山井研县 2.75 110嘉陵区 2.25 90南 部 1 40西充县 2.75 110仪 陇 2 80南充蓬 安 1.225 493市州 项目县 补贴头数(万头) 补贴资金(万元)宜宾县 3
4、.75 150长宁县 1 40宜宾高 县 2 80广安区 2.1 84前锋区 0.9 36岳池县 3 120武胜县 3.75 150广安邻水县 3.5 140达 县 4.75 190宣汉县 2.75 110达州渠 县 2.75 110巴州区 3.85 154恩阳区 1.65 66巴中平昌县 2.5 100雅安 名 山 1.55 62东坡区 2.87 114.8眉山仁寿县 7.5 300雁江区 5.25 210简阳市 7.75 310安岳县 7 280资阳乐 至 2.25 90凉山 西昌市 3 120会 理 3 120合 计 162 6480三、补贴对象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
5、殖户(场、小区)。四、补贴标准4按照 每 头 能 繁 母 猪 每 年 使 用 4 份 精 液 ,每 份 精 液 补 贴 10 元 。五、补贴品种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以及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六、补贴程序由各项目县确定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各项目县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七、供精单位的选择和管理(一)供精单位入选条件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单位和组织)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公猪存栏
6、具有一定规模。优先选择存栏采精种公猪 30 头以上,管理规范,系谱档案齐全,有必要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设施,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作为项目供精单位。项目县要加大供精单位的检查、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供精单位的布局和服务网络建设,开展标准化建设,切实扩大供精单位生产规模,保证精液质量和服务质量。(二)种公猪要求1. 品种: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白猪(大约克夏猪),以及5培育品种(配套系)和优良地方品种。2. 来源:取得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参加全国种猪联合育种协作组的种猪场。3. 外貌特征:生长发育正常,背腰、腹线平直,腿臀丰满,肢蹄健壮无卧系;睾丸发育正常、大小均匀对称
7、,包皮无积尿,雄性特征明显。杜洛克猪:全身被毛棕色,允许体侧或腹下有少量小暗斑点,头中等大小,嘴短直,耳中等大小、略向前倾,背腰弓型或平直,腹线平直,体躯较宽,肌肉丰满,后躯发达,四肢粗壮结实,蹄呈程度不等的黑色。有效乳头在 5 对以上,排列整齐,乳头长短适中;一般 6 月龄左右达到性成熟,8 月龄可开始初配。长白猪:长白猪体躯长,被毛白色,允许偶有少量暗黑斑点;头小颈轻,鼻嘴狭长,耳较大向前倾;背腰平直或微弓,后躯发达,腿臀丰满,整体呈前轻后重,外观清秀美观,体质结实,四肢坚实。有效乳头在 6 对以上,排列整齐,乳头长短适中;公猪一般 6 月龄左右达到性成熟,8 月龄可开始初配。大白猪(大约
8、克夏猪):大约克猪全身皮毛白色(允许眼角和尾根部偶有斑点),头大小适中,鼻面直或微凹,耳竖立,背腰和腹线平直,肢蹄健壮,前胛宽,背阔,后躯丰满,呈长方形体型。有效乳头在 6 对以上,排列整齐,乳头长短适中;公猪一般 6 月龄左右达到性成熟,8 月龄可开始初配。4. 生产性能良好,优先使用经过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6估优秀的种公猪。5. 种公猪个体标识清晰,系谱档案齐全,具有种畜禽合格证。6. 种公猪健康状况良好,猪瘟、口蹄疫、布病、伪狂犬检测为阴性,无遗传疾患。具有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有效检疫合格证。(三)精液产品质量要求1. 包装为无菌无毒透明的塑料袋或瓶,标明品种、耳号、生产时间(年、月、日、
9、时)、保存有效期和生产单位,并标明“生猪良种 补贴” 字样 ,详见附件 1。2. 产品质量:剂量 80-100ml,含有效精子数 25 亿以上,精子活力60%(地方猪种 40-50ml,有效精子数 10 亿以上,精子活力60%),有效期 72 小时以上。3. 分装瓶(袋)排净空气包装,需要保存温度恒温 17,避免阳光照射,无震荡恒温 17运输。八、项目有关工作要求(一)组织领导省畜牧食品局成立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和项目督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畜牧食品局生产科教处,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进度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项目督导组由省畜牧总站、省畜科院抽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
10、责项目实施、收集项目进展、开展技术培训和督导检查工作。各项目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项目7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服务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培训。(二)项目分级管理与责任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分级落实相关责任。省级部门:省畜牧食品局主要负责全省生猪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制定全省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县区的项目实施,汇总项目进展及年终总结报告等。省财政厅负责拨付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省畜牧总站负责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项目县开展猪人工授精项目工作。市州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和协助项目实施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
11、的问题,检查、指导、督促项目实施。项目县(市、区):负责制定本区域项目实施方案、供精单位选择、种公猪鉴定、精液质量监督检查、人工授精配种情况、审核报账、宣传培训等项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配种、产仔等相关信息记录档案,开展项目宣传和培训,按时完成有关报表、总结及报告等。(三)项目管理及工作要求项目市、县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服务,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81. 严格管理程序各项目县(市、区)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按照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确定的任务指标和补贴资金规模,编制
12、项目实施方案,并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备案,抄报省畜牧总站。项目要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2012 480 号)的要求,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切实加强种公猪站及配送网络的标准化建设,严格质量监管,保证精液质量,加强宣传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技术人员从业素质。2. 严格技术规范各供精单位要按照项目的要求配置完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及运输设备,保证正常使用;要建立健全相关操作规程和质量保证制度,做好宣传和公示,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形象;要选择合格良种公猪组织生产,精液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每瓶精
13、液剂量外种公猪 80ml、本地公猪 40ml 以上。各项目县要按照四川省畜牧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种猪精液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牧站2012 33 号)要求,切实加强精液质量抽检、巡查工作,每月一次,严肃整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禁不合格精液出站。对供精单位条件、设施设备以及精液质量和装瓶剂量不能达到项目要求的,要及时取消项目资格。同时,要注重对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防止盲目杂交改良导致珍稀地方品种资源的流失。93. 严格项目实施要加强供精单位、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和人工授精员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实行优质优价,保证供精单位合法利润,合理确
14、定良种猪精液价格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精液及配种服务收费行为,严禁虚增冒领项目补贴。供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精液生产、发放记录等台帐,服务站点及人工授精员要如实填写猪人工授精配种记录表,完善养殖户签字签章手续,详见附件 2、附件 3。供精单位应在场区及服务站点显要位置公示国家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养殖户承担金额和配种服务费等内容,并在记录台账、收费单据上明确标识。各项目县要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在项目村或乡张榜公示所在区域享受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包括养殖户姓名、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报账审核时,县级畜牧、财政部门应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
15、例不低于 10%。4. 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县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结算进度,畜牧部门在保证项目效果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进度,不能按进度要求实施的项目县下一年度要相应调减任务或取消资格。各项目县畜牧部门于每月 2 日前向省畜牧总站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详见附表 4,并于 2013 年 12 月底前将项目实10施情况总结报告上报省畜牧食品局科教处,抄报省畜牧总站。5. 加强项目技术培训省督导组要优先抓好种公猪的饲养管理、精液的生产、稀释、保存和精液质量检测检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的培(轮)训,切实增强职业责任感,提高人工授精操作技能。各项目县要组织好母猪养殖户和人工授精员的培训工作,推广普及母猪发情鉴定、适时输精及人工授精操作等实用技术,切实提高母猪的配怀率和产仔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