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德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表 1主体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国土资源管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县(市、区) 、镇(乡
2、)人民政府及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查县(市、区) 、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3、。参与审核报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及其调整。(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六)承担及时准确
4、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2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审核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
5、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对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管理省、市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市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6、、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十一)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十二)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
7、信息化和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作,依法管理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十三)负责管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负责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 无34表 21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采矿权审批(含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变更、转让、注销、延续)责任主体 地质矿产环境监督管理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8、。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采矿权审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9、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8-25060875表 22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核责任主体 土地利用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
10、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
11、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8-25060876表 23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责任主体 土地利用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
12、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8-25060877表 24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改变土地用途审核责任
13、主体 土地利用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14、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8-25060878表 25序号 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责任主体 综合规划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
15、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行政机关公务
16、员处分条例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8-25060879表 26序号 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责任主体 综合规划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
17、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 四川省实施办法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
18、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8-250608710表 27序号 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集体土地占用审核责任主体 综合规划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集体土地占用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8-250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