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 东 省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局鲁建管质安字2011 34 号关于组织开展 2011 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的通知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提高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全省建筑业的总体工作部署,省安监站拟定于 8 月上旬组织开展2011 年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抽查在建工程、验收文明工地,具体内容见2011
2、 年度2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实施方案。 (附件 1)二、时间安排检查时间,8 月初开始,预计历时两个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省建管局安监站和各市抽调的人员组成,各市抽调的检查组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 年以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抽调人员的具体专业和人数(附件2)。四、 工作要求(一) 这次检查活动是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检查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以及全体参加检查人员要在思想认识上给予高度重视,工作上要积极配合、认真负责,确保圆满完成检查任务。(二)示范工地和文明施
3、工小区原则上全部由省站组织复查验收,其中优良工地和示范工地数量之和的 60%由省站本次组织复查验收。各市 2011 年度分配的安全文明工地指标(附件 3)。(三)各市务必在 7 月 15 日前将参加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名单(附件 4)和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材料(附件5)报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人:杜海滨;电话:0531-86195253;电子信箱地址:DHB777 。3(四) 各检查组要扎实工作、认真负责,防止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要切实做到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二三级资质企业,抽查的工程以各类开发园区、县(市)辖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工程以及大面积住宅工程为重点,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附
4、件:1、 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实施方案2、 抽调人员专业及人数表3、 2011 年度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表4、 参加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名单5、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目录与要求二一一年七月五日主题词:建筑 安全 检查 通知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抄送:各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山东省建管局秘书处 2011 年 7 月 5 日印发4附件 12011 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事
5、故隐患,全面提高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全省建筑业的总体工作部署,拟定于 8 月上旬组织开展 2011 年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为组织好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 检查目的通过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了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全面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整体水平;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
6、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二、 检查范围、 在建工程项目1、随机抽查建筑面积在 2000 m2 以上的在建工程,每个市不少于 4 个;2、抽查的工程以各类开发园区、县(市)辖区和城乡结合5部的工程以及大面积住宅工程为重点;3、抽查以扫马路的方式进行,重点是疏于安全管理、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在建工程。、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各市申报的 2011 年度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优良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名单由省安监站提供。1、 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 6000m2 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2、 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 4000m2 以上,安装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3、 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生活小区,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 8 万 m2 以上且不少于 6 个单位工程。三、 时间安排检查时间,8 月初,预计历时两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 检查组的组成本次检查验收分为 6 个组,每个组 6 人。其中,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土建、电气与机具设备、起重机械各 1 人。检查组组长由省安监站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从各市抽调。五、 检查依据(一)建筑工程管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现行建筑安全技术标准与规范:(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 号)、2010 年
8、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质安函2010 25 号)、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6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 254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 号);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 11 号文件精神开展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 17 号)等;(四)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建安办字2011 2 号)、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建安办字 20113 号
9、)、 山东省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意见等;(五)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鲁建管发2011 14 号)、省建管局关于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1130 号)、山东 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鲁建管发 200812 号)、山东省建筑施工企 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鲁建管发 200415 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鲁建管发2010 4 号)等。六、 考核内容、 考核安全达标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 10 项内容考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情况。、 考
10、核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强制性标准、规范情7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专职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3、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履行情况;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与方案实施情况;5、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布置和实施情况;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证书复审情况;7、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拆装、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等专业承包队伍资质情况;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11、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规定执行情况;9、施工现场防火情况,重点检查彩钢板职工宿舍填充材料阻燃情况;10、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11、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七、 检查程序、 听取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确定检查路线和工作日程;、 实地检查工程项目1、听取受检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书面)8汇报(复查验收安全文明工地);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有关规定规定的内容考核施工现场;3、对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中较好工程和部位进行拍照(复查验收安全文明工地);4、对受检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有关
12、人员进行提问,考核其对施工安全知识的熟知和掌握情况;5、检查组向受检工程项目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问题较多的工程,由检查组作好影像记录,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督促整改。、 各检查组按要求填写好各种表格,分别写出各市的检查验收情况(书面)报告。八、 评价结论与得分的计算、 检查在建工程项目部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做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结论。、 复查验收安全文明示范和优良工地部分1、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满分 100 分,占总得分的 85 %;2、 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评分表考核工程项目部对省有
13、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满分 100 分,占总得分的 15 %;3、 评判标准:优良工地,综合分应达到 80 分以上;示范工地,综合分应达到 90 分以上;9、 复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小区部分1、安全文明施工小区检查工程的数量应占单位工程总数的 30-50%,其中 10%(不少于 1 个)可由申报单位推荐,其余的(不得少于 2 个)由检查组随机抽查。2、对单体工程的,按照本方案复查验收安全文明示范和优良工地部分内容、方式和标准检查评分,然后计算平均分,满分 100,占总得分的 90 %;3、按照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总体评估评分表考核施工小区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满分 100,占总得分的10 %;4、
14、综合平均得分在 80 分以上,且其中 10的单体工程(不少于 1 个)综合得分在 90 分以上,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75 分以上。、 复查验收安全文明工地和文明施工小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其他情况的应责令整改:1、 使用竹脚手架、木脚手架或单排钢管扣件脚手架的;2、 使用菱苦土板、纤维板板房做宿舍、办公室的;3、 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 施工单位未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的;5、 未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6、 使用自制简易吊篮和简易临时吊架的;7、 使用不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物料提升机的;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示范工地:10(1)职工宿
15、舍净高小于 2.4m、床铺小于 2m0.9m、每间宿舍住宿人数超过 16 人的;(2)未设置浴室或浴室狭小不能满足一次 10 人以上洗浴的; (3)未设置水沖式厕所或厕所墙内侧未刷白(或贴瓷砖)的;(4)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未贴瓷砖或瓷砖的高度小于 1.5m 的;(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具化水平较低的;(6)彩钢板宿舍填充物不是阻燃材料的。九、 资料归档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将有关资料交省建筑安全监督站。应报交的资料包括:、 评分资料1、原始评分表JGJ5999 分项检查评分表省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评分表(检查组用表 1)安全文明小区总体评估评分表(检查组用表 2)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评分总分表(检查组用表 3)单项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装订好;小区以小区为单位装订好。2、汇总表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评分情况汇总表(检查组用表 4)安全文明小区复查验收评分情况汇总表(检查组用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