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绩效考核指标(2015 年版)附件 1 市卫生计生委对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工作绩效考核指标(2015 年) (500 分)项 目 考核内容 承担考核部门 分 值 考核要点 评分标准得分1 卫生监督业务工作开展指标 5001.1.1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稽查大队 51.1.2 医师执业注册 稽查大队 51.1.3 护士执业注册 稽查大队 51.1.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稽查大队 51.1.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稽查大队 51.1.6 放射诊疗卫生许可 稽查大队 51.1.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稽查大队 51.1 加强医疗机构监管(140 分)1.
2、1.8 其他相关许可和备案 稽查大队 51、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 100%。1、超出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许可工作每发现一次扣 3 分;2、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 0.5 分;3、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每发现一次扣 0.3 分; 4、未依法履行职责每发现一次扣0.3 分;5、许可程序不合法每一份扣 0.3 分;6、许可资料不完整每一份扣 0.3 分;7、许可文书不规范每一份扣 0.3 分;8、未按时办结每一份扣 0.3 分。1.1.9 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监督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开
3、展情况(包括机构、人员、设备、技术)医管处中医监管处301.1.10 医疗机构母婴保健监督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妇幼处医管处 101.1.11 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情况妇幼处医管处 101.1.122015 年上海市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监督处 151.1.13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落实情况监督处 151.1.14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处 101.1.15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的组织、协调、保障情况监督处 101、根据辖区特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2、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活动;3、按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
4、报表;4、没有媒体负面报道;5、没有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6、按规范应用“两非”案件信息系统。7、及时追踪复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并记录形成整改情况一览表(复查时间、整改情况、未整改的原因)8、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 100%。9、落实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专项经费;10、工作方案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1、出现媒体负面报道且经查属监管不到位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每一次扣 6 分;2、出现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发生重大事故的,且从未进行监管的,1.1.10 项不得分;出现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或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
5、服务执业许可证但超范围服务发生重大事故的,且从未进行监管的,1.1.10 项不得分;3、 “两非”案件信息系统应用不规范、案件录入不及时的扣 2 分;4、出现院内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严重后果的,且从未进行监管的,1.1.12 项不得分;5、出现放射源丢失且从未进行监管的,发生放射防护投诉举报经核实从未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1.1.14 项不得分;6、相关工作组织不力的,酌情扣分;7、发现无证放射诊疗机构,每次扣2 分,扣完 10 分为止。8、未落实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相关经费的,酌情扣分;9、未完成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的,酌情扣分。1.2 整治“医托” ,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30分)打击无
6、证行医、整治“医托”、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处 301、根据辖区特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2、建立与公安、城管、药监、工商、房地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建立由辖区网格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等组成的排摸网络;3、制定无证行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文件,并按规定移送;4、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活动;5、按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报表;6、没有媒体负面报道;7、没有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8、按规范应用“两非”案件信息系统。9、完善发现机制,建立由辖区网格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等组成的排摸网络,并定期分析区域状况;对无证行医打击有力,投诉举报率下降。10、组织开展有针对
7、性的宣传活动。11、将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与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等有机结合。12、将打击无证行医纳入对街1、出现媒体负面报道且经查属监管不到位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每一次扣 6 分;2、未制定工作计划扣 5 分,工作目标不明确的扣 2 分;3、开展监督执法活动不力或针对性不强,致伤亡人数较多且未进行过监管的,酌情扣 2-10 分;4、未建立与横向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酌情扣分;5、未制定无证行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文件酌情扣分;6、未按规定移送或移送时未抄送检察院的酌情扣分;7、未按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报表扣 5 分;8、辖区内存在挂牌的无证行医点扣10 分;9、 “
8、两非”案件信息系统应用不规范、案件录入不及时的扣 2 分。10、未达到第 10、11 项有关工作要求的,酌情扣分。道乡镇的考核。1.3.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稽查大队 151.3.2 集中式供水单位许可 稽查大队 51、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 100%;4、出具公共场所检测报告的机构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1、超出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许可工作每发现一次扣 3 分;2、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 0.5 分;3、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每发现一次扣 0.3 分; 4、未履行职责每发
9、现一次扣 1 分;5、许可程序不合法每一份扣 1 分;6、许可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每一份扣 1 分;7、许可文书不规范每一份扣 1 分;8、出具公共场所检测报告的机构未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的发现一份扣 2 分。1.3 加强公共卫生监管(95 分)1.3.3 管道分质供水单位许可稽查大队 10按要求完成辖区管道分质供水单位许可。未完成相关工作的,根据未完成比例扣分。1.3.4 新、改、扩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稽查大队 101、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规范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 100%;4、出
10、具公共场所评价报告或检测报告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评价报告的机构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1、超出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许可工作每发现一次扣 6 分;2、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 1 分;3、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4、未履行职责每发现一次扣 1 分;5、许可程序不合法每一份扣 1 分;6、许可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每一份扣 1 分;7、许可文书不规范每一份扣 1 分;8、未按时办结每一份扣 1 分;9、其他不规范行为酌情扣分;10、出具公共场所评价报告或检测报告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评价报告的机构未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的发现一份扣 2 分;11、补正流程跟踪服务制度执行不
11、到位的扣 5 分。1.3.52015 年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稽查大队 15 根据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相关工作组织不力的,酌情扣分。1.3.6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稽查大队 10根据2015 年上海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相关工作组织不力的,酌情扣分。1.3.7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稽查大队 15根据2015 年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相关工作组织不力的,酌情扣分。1.3.8 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建档工作情况稽查大队 15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
12、建档 推进不力或无完成的,酌情扣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 2015年工作任务。1.4.1 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 监督处 10积极组织推进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全类别职业健康检查。推进不力或无成效的,酌情扣分。1.4.2 贯彻落实上海市首席监督员管理办法 (沪卫计监督2014033 号)监督处 151、做好辖区内首席监督员候选人、后备人才培养工作;2、辖区监督员按要求参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培训;3、加强为辖区内首席监督员培养及管理,支持辖区内首席监督员开展工作。1、未按要求开展首席监督员候选人选拔工作的,扣 3 分;2、未按要求参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培训的,扣 3 分;3、不支持辖区首席监
13、督员开展工作的,扣 4 分。1.4.3 贯彻落实上海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2-2020 年) (沪卫监督2012039 号)监督处 20 完成 2015 年辖区规划任务。 有一项指标不完成扣 2 分。1.4.4 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若干规定 (沪卫监督2013002 号)监督处 101、严格按照市、区分工受理审核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2、及时上报辖区内重大项目。1、受理项目未按照市、区分工,发现一个扣 3 分;2、未及时上报辖区重大项目的,发现一个扣 2 分;1.4.5 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宣传日”活动 监督处 15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宣传日”活
14、动。 开展不力的,酌情扣 5-10 分;1.4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115 分)1.4.6 组织监督员培训 监督处 101、依据2011-2015 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实施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监督员培训。每季度上报培训情况汇总表,11 月 30 日前上报年度培训总结。2、建立在岗监督员全员定期培1、按照培训人数及课时数不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2、汇总表及总结未按时上交的,酌情扣分。训制度。所有卫生监督员(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 50 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 30 学时人。1.4.7 组织开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处 20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
15、时上报工作总结(总结要素符合要求),数据完整、准确。未按时上报总结、数据缺项或不准确的,酌情扣分1.4.8 其他重点工作 相关处室 15 及时做好我委其他重点工作。 未严格按要求做好其他重点工作的,酌情扣分。1.5.1 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法规处、监察室 101、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和配套措施;2、具体行政行为合理;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1、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和配套措施,扣 2 分;2、在行政诉讼中被撤销或部分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每件扣 2 分;3、在行政复议中被变更、
16、撤销或者确认行政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每件扣 2 分;4、行政不作为或者在其他行政程序中因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 2分。1.5 规范卫生执法行为(60 分)1.5.2 行政处罚案件 稽查大队 251、事实清楚;2、证据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程序合法;5、文书书写整洁规范;6、处罚适当。1、事实不清楚,每件扣 1 分;2、证据不充分,每件扣 1 分;3、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每件扣 1 分;4、程序不合法,每件扣 1 分;5、文书书写不整洁、不规范的,每件扣 1 分;6、处罚不适当,每件扣 1 分;7、其他不规范的情况,酌情扣分。1.5.3 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17、情况稽查大队 151、制定内部稽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2、内部稽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有工作目标;3、实现工作目标;4、稽查日开展内部稽查;5、配合做好外部稽查工作。1、无内部稽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扣 3 分;2、年末未完成计划目标扣 5 分;3、稽查日未开展内部稽查工作,缺一次扣 2 分;4、未配合外部稽查,缺一次扣 2 分;5、无相关工作总结扣 3 分;6、相关工作上报不及时扣 2 分。1.5.4 重大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听证情况 法规处 51、建立重大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听证制度;2、按要求执行制度。1、未建立相关制度,该项不得分;2、未按要求办理,每一件扣 1 分。1.5.5 审批制
18、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法规处 5根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未完成工作的,酌情扣分。1.6 自查工作评估(10 分) 1.6.1 自查工作评估开展情况 稽查大队 101、 组织辖区管理相对人开展自查工作;2、 游泳场所、学校、放射诊疗机构自查表发放覆盖率达到100% 。1、发现未组织辖区管理相对人开展自查工作的,此项不得分;2、未查见自查表的,每份扣 0.5 分。1.7 对同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10 分)1.7.1 对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实施情况 监督处 101、制定绩效考核方案;2、认真组织实施考核;3、绩效考核公正、透明。1、未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扣 6 分;2、未组织实
19、施绩效考核扣 10 分;3、绩效考核未体现公正透明,出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 4 分。1.8.1 参加市卫计委卫生监督相关会议情况 监督处 20按要求出席会议,并落实会议要求。 无故缺席,每一次扣 2 分。1.8 其他工作开展情况(40 分) 1.8.2 相关信息反馈及时性和上报材料质量情况 监督处 201、反馈信息及时;2、上报材料准确。1、未及时反馈信息,每一次扣 2 分;2、上报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每一次扣 2 分。2 加分项目 502.1.1 工作实效 相关处室 2 在本年度工作中有突出亮点。 出现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或上级政府相关部门通报表扬酌情加分。2.1.2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预防性卫
20、生审核工作情况 监督处 3 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酌情加分。2.1 工作实效和试点工作(8 分)2.1.3 试点工作 相关处室 3 相关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无试点工作不得分,有试点工作根据工作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加分。2.2 重大活动保障(3 分) 2.2.1 承担重大活动保障情况 应急办监督处 3 承担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圆满完成重大活动保障任务的,酌情加分。2.3 专题研究(3 分) 2.3.1 承担专题研究情况相关处室 31、承担国家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等课题研究;2、承担其他专项调研;3、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市卫承担并完成相应工作的,酌情加分。生
21、计生委的规范制定。2.4 内部稽查(4 分) 2.4.1 内部稽查解决问题情况稽查大队 4内部稽查发现问题并追踪解决。1、内部稽查中发现问题的,酌情加分;2、内部稽查解决问题的,酌情加分。2.5 许可窗口建设(2 分) 2.5.1 许可窗口建设情况 监督处 2前一年度许可窗口获得相关部门先进称号。获得区级以上先进窗口的,酌情加分。2.6 派出机构和分所(4 分) 2.6.1 推动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立 监督处 4 2015 年中推动建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分所的。 2015 年每建立 1 个派出机构或分所的,加 1 分。2.7.1 解决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 监督处 14根据区域特点确定
22、一到两个重点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从重点突出问题的识别与设计、实施改进、结果跟踪等方面记录解决的问题。根据解决问题的实施情况及重要性,酌情加分。2.7 解决重点问题(18分)2.7.2 提出合理化建议 监督处 4 对解决某一重点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建议的可行性,酌情加分。2.8 风险管理(5 分)2.8.1 组织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应急办 5选择学校/托幼机构、重点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内容,或辖区内即将举行的大型活动至少试点开展一次风险评估。1、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以往监督资料科学分析风险的发生可能性、造成影响的程度,综合判定风险水平,加 2 分;2、对风险水平较高的风险提出针对性预防处置措施,加 3 分。2.9 编制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3 分)2.9.1 按要求编制辖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 法规处 3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实用,符合有关要求。编制辖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酌情加分。1.标注“”的为关键项。2.评分时对合理缺项指标进行标化。各指标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