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2 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1 绩效考核工作流程考核对象:全院所有机关部门和基层教学教辅等单位考核组织实施:各考核责任部门或牵头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学院考核办考核结果认定:学院考核委员注:绩效考核工作有关说明一、考核时间。按照自然年度集中考核,所有数据截止时间为当年 11 月底。对以学年计算并跨年度的数据,以上学年数据或 11 月底前数据为准。二、考核组织与实施。实行动态考核,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细化考核时间安排。主要有:学期考核、月度考核、不机关部门及教辅单位基层教学单位两办考核责任部门考核办 校园网考核委员会向全院公布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按考核进度上报考核结果逐月向院内公开
2、结果年终汇总成绩 认定成绩按考核进度上报考核结果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2定期考核和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取得的工作成绩,如发表论文、获奖等,要及时按考核要求报相关职能部门,经核准汇总后报考核办。三、考核方式。主要有:1.查阅资料,2.召开座谈会,3.现场查看,4.专项评比,5.不定期抽查,6.民主评议。四、考核结果上报时间。年终考核 10 日内,学期考核 7日内,月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3 日内,各考核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工作业绩情况归口报送至考核责任部门,由考核责任部门汇总后报考核办。分学期、月度、不定期考核的,只上报考核事项结果,不上报分数。在报送民主评议结果时,要将测评对象,参加人
3、员和测评结果一并报送。五、考核监督与落实。考核工作完成进度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的依据之一。绩效考核与各系统考评工作检查结合,结果共享。学院考核办联系人:陈萍,62508001,13733800377,邮箱:;祁洋波,62508230,13837147949,邮箱:。32.教学单位考核细则2.1 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考核主体 考核对象 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考核结果上报时间1、培养计划执行情况(4 分) 。执行计划与培养方案每偏差 1 门课,或因教学执行计划制定时考虑不周导致执行中修改计划或调换教师的,每次扣 1 分,最多扣 4 分教务处教务科除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
4、教学单位查阅资料 每学期期中 考核结束 7日内2、日常教学秩序(7 分) 。调停课每人次扣 0.5 分,无手续的,每人次 1 分;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每次扣 1 分。最多扣 7 分。教务处教务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调停课单和检查记录每月 考核结束 3日内3、学籍管理(7 分) 。学籍异动及学生注册出现差错,或新生无复查工作(包括复查总结、报告)或成绩审核、学位资格审核有误,每出现 1 人差错,扣 1 分,最多扣 7 分。教务处教务科除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查资料 11 月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4、考务管理(7 分) 。试卷批改随意,或不按规定批阅试
5、卷,或试题背离教学大纲,或监考不严或不到位,或任课教师划小复习范围,教师私自调整监考安排,或监考教师不到位、或成绩提交错误、不按时提交成绩等情况,每人次扣 1 分。因教师、管理人员造成试卷大面积泄露,影响考务工作正常进行的,扣去教学运行管理的 25-35 分,并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务处教务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教学专项检查 每学期期末 考核结束 7日内5、教师教学工作量均衡情况(5 分) 。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均衡,有教师工作量达不到学校规定最低要求,而且最高学时与最低相差两倍以上的,扣去本项分数。教务处教研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教师工作量核算表每学期期末 考核结束 7日内2.1
6、.1教学运行管理(35 分)6、实践教学(5 分) 。实验开出率低于 90%的,每专业扣 2 分;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发现格式不规范,指导教师不认真,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除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专项检查 期中 考核结束 7日内4各项表格及指导记录不完整,每篇扣 1 分。 教学单位7、教研室工作(4 分) 。教研室工作计划、实施内容、考勤等各项记录,缺一项的扣 2 分;实施集体备课、集体批阅试卷、公开课或在教学内容、方法、考试等有重大改革,可得 2 分,缺者扣2 分。教务处教研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期中检查 期中 考核结束 7日内8、教学研究(8 分) 。教师公开发表教研论文每篇得
7、1 分;每立项 1 个校级课题加 1 分,一个厅级课题或获厅级一等奖的得 2 分,一个省级课题得 5 分;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每项得 5 分。最高得 8 分。教务处教研科教学单位 教研成果登记表每年年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9、学术交流(5 分) 。每开设一个讲座得 1 分,最高 5 分。 教务处教研科教学单位 各系有申报且有讲座记录、通讯每月 考核结束 3日内10、教学技能竞赛(3 分) 。教师每获得一个校级教学技能二等奖及以上的,得 1 分;获厅级二等奖以上的,得 2 分;获省部级奖励的得 3 分,最高 3 分。教务处教研科教学单位 文件 每年年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2.1.2教学改革及教
8、学研究(40 分)11、教学改革(20 分)。本年度获校级教学工程项目的任一项,得 10 分;获省级教学工程项目的任一项,得 20 分。最多 20 分。获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任一项,或主编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的,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的,可得满教学改革的 40 分。教务处教研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文件 每年年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12、学生考试作弊情况(6 分) 。各类考试中,作弊学生每人次扣 1 分。最多扣 6 分。教务处教务科除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考试纪律记录单每学期期末 考核结束 7日内2.1.3教学质量监控(15 分)13、教学检查
9、与督导(3 分) 。系部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得到落实。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听课表、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的得 3 分。教务处教材与教学质量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查资料、记录 每学期期末 考核结束 7日内514、教学事故(6 分) 。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的,三级事故每人次扣 2 分,二级及以上事故每人次扣 4 分。最多扣分 6 分。教务处教材与教学质量科除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教学事故认定表每年年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15、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获得情况(2 分) 。每专业学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获得率低于 95%的,扣 1 分;低于 90%的,全扣。教务处教
10、务科除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查阅资料 6 月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16、学科竞赛(3 分) 。校级竞赛一等奖、厅级二等奖、省部级三等奖、国家级每项得 1 分,最高 3 分。教务处教研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文件或证书 每年年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17、考研(本科)录取率(2 分) 。考研录取率(录取人数与本专业学生比)达 20%及以上得 2 分,低于 20%的,不得分。专升本录取率达 85%以上的,得 2 分,低于 85%的,不得分。教务处教研科除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考研录取情况表9 月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2.1.4教学效果(10 分)18、学生双证情况(3
11、分) 。本专业学生专业技能证书通过率达80%的得 3 分,低于 80%的,不得分。体育达标超过 85%的,体育部得 3 分;低于 85%,不得分。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除继续教育学院之外的教学单位学生技能证书或达标成绩6 月底 考核结束 10日内62.2 学科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考核主体 考核对象 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 考核结果上报时间1、新增重点学科数(15 分)新增省级重点学科:15 分/个;厅级重点学科:13 分/个;校级重点学科:10 分/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6 分/个。2.2.1重点学科建设 (25 分) 2、重点学科建设评估(10 分)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评估为
12、优秀的:省级 10 分/个,校级 8 分/ 个;良好的:省级 8 分/个,校级 6 分/ 个;合格的:省级 5 分/个,校级 4 分/ 个;不合格的:扣 10 分/个。1、新增重点实验室数(15 分)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15 分/个;厅级重点实验室:13 分/个;校级重点实验室:10 分/个。2.2.2重点实验室建设(25 分)2、重点实验室建设评估(10 分)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评估为优秀的:省级 10 分/个,校级 8 分/ 个;良好的:省级 8 分/个,校级 6 分/ 个;合格的:省级 5 分/个,校级 4 分/ 个;发展规划处 各教学单位查资料 每年的 11 月 15日30 日考核结束
13、10 日内7不合格的:扣 10 分/个。 。1、新增学位点(10 分)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点记 10 分。2、积极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成绩显著(5 分)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且招生记 5 分,没招生记 2 分。2.2.3学位点建设(20 分)3、积极采取措施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考研,考研录取率高(5 分)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 30%记 5 分,录 取 率 25%记 4 分 , 录 取 率 20%记 3 分 , 录 取 率10% 记 2 分,录取率10%记 1 分。1、能认真履行职责,带动学科发展,成效显著(5 分)开展学术专题报告 1 次以上,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记 5分;开展学术专
14、题报告 1 次以上,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项目立项记 3分;开展学术专题报告 1 次以上,作为主持人获得市厅级项目立项记 1分。2.2.4学科带头人(10 分)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5 分)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 2 篇以上或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记 5 分;出版学术专著或主持经省级鉴定或省级以上结项的项目或授权专利记 4 分;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 1 篇、主编或副主编或主审规划教材等记 3 分。1、系部规划编制(10 分)系部规划思路清晰,可行性强,记 10 分。2.2.5规划制定与实施(20 分)2、系部规划实施。 (10 分)每年进行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记 5 分;年度
15、任务完成记 5 分,没有完成不计分。 说明:1.考核内容考核分值累计超过指标项分值,按最高分计。总分超过 100 分的按 100 分计。2.所列指标项中,有些指标若考核当年不是评审年,该指标项按满分计。83.重点(扶持)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评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评估办法执行,按规定应参加评估而未参加评估的评估成绩按不合格计分。92.3 科研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主体 考核对象 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 考核结果上报时间2.3.1系部科研管理(50分)领导重视,有年度科研计划、保障措施。(10 分)参与科研项目人员比例(以鉴定证书为准:国家级前 7 名,省部级前 5 名,厅级前 3
16、名,横向项目前 5 名,我院作为第二完成单位依次递减两名)。(10 分)对学院科研工作部署响应和完成情况。(30 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每月 1-4 号系部向考核办、科研处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2.3.2科技工作量(25 分)根据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以人均得分最高的系、部为50 分,其他单位根据所得分值与其相比折算得分。(1)计分示例:如 系 A 人均得分 100 分,为所有系(部)最高分,其实际分值按 25 分计,系 B 人均得分 60 分,其实际分值则折算为 25(60/100)= 15,即系 B 实际按 15 分计。(2)教师计分权重:人员以从事教学和
17、科研的教师和双肩挑的教师作为计分对象,考虑职称和学位。人数计算时,初级职称人员按 0.8,中级职称人员按 1,副高或博士按 1.2,教授按 1.4(博士若有正高级职称,按正高级职称计),双肩挑人员按对应的 80%计。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每月 1-4 号系部向考核办、科研处报上月项目申报、立项、经费、论文、成果鉴定(验收、结项) 、成果奖励、专利、著作等级别与数量(统计表另发)。年终考核:按科技工作量统计要求进行。2.3.3成果转化(5 分)理工科系:牵头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进行科技成果所有权转让、科技成果使用权转让(须相关合同证明) ;或
18、科技成果入股投资,学院取得公司的部分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其他科系:成果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规模以上国有大型企业采纳(须采纳和应用证明) 。 (2.5 分)科研处 各教学单位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每月 1-4 号系部向考核办、科研处报上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进行科技成果所有权转让、科技成果使用权转让合同,或科技成果入股投资合同 。或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规模平时考核:每月5 号;年终考核:每年11.5-11.30月度考核:在考核结束3 日内;年度考核:在考核结束10 日内10以上国有大型企业采纳采纳和应用证明。年终考核:科研处按合同核实资料理
19、工科系:学院获得收益 10 万元以上。 其他科系:学院获得收益 5 万元以上。 (2.5 分)科研处年终核实到账经费 工科系:满足条件之一者,即得 20 分;、仅立项,计 5 分,经费低于对应项数额,按 10 分计,分值可以累加,但累加值不大于 20 分。 与企业签订产学研协议,并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累加经费 20 万元以上; 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争取到政府或大型骨干企业立项,获得经费 20 万以上; 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独立或大型骨干企业联合获得政府立项建设,获得经费 10 万以上; 获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或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计划支持,获得经费超过 20 万; 获得一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立项;获得一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系部每月 1-4 号向考核办、科研处报考核标准所列六项工作。年终考核:科研处核实资料2.3.4重点工作(分系部)(20 分)人文、数理、会计、经贸、管理、工商、服装、艺术系:满足条件之一者,即得 20 分;、仅立项,计 5 分,经费低于对应项数额,按 10 分计,分值可以累加,但累加值不大于 20 分。 与政府、企业签订产学研协议,并联合科技攻关,项目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系部每月 1-4 号向考核办、科研处报考核标准所列六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