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市国税局声像档案优化升级暨声像档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济南市国税局声像档案优化升级暨声像档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发项目项目编号:GXZB2016-08-114 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国家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9 月 18 日2目 录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第一章 协 商 邀 请 .4第二章 协 商 须 知 .5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14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24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第五章 项 目 需 求 .38(本部分为项目采购需求)3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4第一章 协 商 邀 请山东韶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市国家税务局的济南
2、市国税局声像档案优化升级暨声像档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发项目(项目编号:GXZB2016-08-114)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济南燕子山庄三号楼二楼第二会议室(济南市经十路 14668 号)。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时间: 2016 年 9 月 18 日 8 时 30 分至 2016 年 9 月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万科金域中心 A座 2805 室) 3.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
3、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标书费:300 元/份。3.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采 购 人: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联 系 人:孙斌 电 话:0531-87949432 4.招标代理公司: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康老师 电 话:18053115947 (办公电话)邮 箱:5第二章 协 商 须 知协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采购项目济南市国税局声像档案优化升级暨声像档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发项目1采购预算 15 万元2 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国家税务局电话:0531-87949432联系人:孙斌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
4、南市经十路 5777 号万科金域中心 A 座 2805 室电话:18053115947联系人: 康老师 4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协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 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济南燕子山庄三号楼二楼第二会议室(济南市经十路 14668 号)6 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
5、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68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件 1 份(Word 格式,U 盘或电子光盘)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并胶装,不按要求胶装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胶装为 1 本)9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济南市国税局声像档案优化升级暨声像档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GXZB2016-08-114在 2016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其他
6、_10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无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微型企业扣除 _%其他 11信息安全认证 无712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无13 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14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提交方式为:合同签订前电汇到甲方账户。合
7、同期满后,供应商提出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原账户无息退还。甲方账户: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开户行:中信历下支行 账号:737222018310000123615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向山东广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16 见证/公证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 1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交纳见证费/公证费。17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元,提交方式为投标保证金应在 2016 年 9 月 23 日下午16:00 前以电
8、汇、支票、担保函的形式提交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帐号:1609012830003492),汇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其他 请在汇款单或网银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81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40%,项目验收通过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核算后总价款的100%。19 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 2016 年 9 月 18 日 8 时 30 分至 2016 年 9 月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 号万科
9、金域中心 A 座 2805 室) 3.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标书费:300 元/份。协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定义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1.3 “供应商”是指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
10、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参与协商的费用3.1 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授权委托4.1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5.采购进口产品5.1 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5.2 本章第 5.1 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11、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6.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协商须知前附表。6.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具体要求如下:(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除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外)或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应当对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2)采用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及招标方式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在报价相同的前提下,应优先采购
12、“两个清单”内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协商须知前附表。6.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协商须知前附表。106.4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协商须知前附表。6.5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协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的组成7.1
1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章 协商邀请第二章 协商须知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第五章 项目需求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9.一般要求9.1 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员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