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合肥市成品住宅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及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合肥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合肥市成品住宅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及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六日合肥市成品住宅精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及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4/T1264-2010)等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成品住宅精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成品住宅装修工程,系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套内厨房和卫生间的设备安装到位,具备完善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本规定所称质量分户验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