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工考核制度医院职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四种。一、试用考核依本医院人事管理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科室负责考核。如试用科室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科室试用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主管院长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间心得报告。二、平时考核(1)经管办对于所属职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经管办对于职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四、年终考核(一)组织领导成立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二)考核对象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三)考核内容考核将依据人事聘任时签定的任期责任目标开展,对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测评。 德:考核政治、思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