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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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固镇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

2、,为建设“大美固镇”作出贡献。二、工作目标到 2020 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确保引江济淮、淮水北调输水线路水质安全;到 2030 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2三、工作指标到 2020 年,国控固镇(殷楼)断面保持类标准,省控固镇(湖沟)断面保持类标准;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刘集镇高黄村、新马桥镇钱湖村)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或优于类;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消除。到 2030 年,全县

3、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 80 %以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四、工作任务(一)保障饮用水安全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除堆砂、停船等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牌,开展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排查,完成对怀洪新河闸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的清理工作,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 (水源地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县怀洪新河管理局、县水务局等配合)2018 年底前,完成县级备用水源建设。 (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配合)2、加强

4、水质安全监测。各有关部门和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3饮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建立水质定期公开制度,2016 年起,每季度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县环保局负责)、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县水务局负责)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卫计委负责)。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61 项指标),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109项指标)。3、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加强供水人口在 1000 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新建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应同步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5、(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委等配合)。4、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整改措施(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配合)。对现有 2 个纳入国家重点考核的地下水保护点位开展污染风险源排查清理行动,分别制定保护方案,保护好现有地下水监测孔点,确保水质目标符合国家考核要求。(县国土局牵头,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配合)2017年底前,全县 25 个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县商务局负责)。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完成必要的防渗处理(园区管委会、县经信委、城关

6、镇依次负责);报废矿井、钻4井、取水井,完成封井回填整治。(县国土局、县水务局依次负责)5、防范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严格水源地上游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建设和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内公路、水路危险品运输管理系统。制定县级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立饮用水源地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供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配合)(二)整治城市黑臭水体6、2015 年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

7、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17 年底前,基本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2020 年底前,完成全县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逐步推进县城建成区以外较差水体的整治工作,实现水质好转。(县住建局、县水务局依次牵头,县环保局等配合)(三)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7、编制并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十三五”规划。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到 2020 年,我县流域范围内湖沟(省控)、殷楼(国控)断面水质要保持类标准。保障引江济淮、淮水北调输水线路水质安全。5(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

8、、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配合)8、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等配合)9、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编制固镇县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健全湿地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实行湿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怀洪新河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 2

9、00-500 米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县林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财政局等配合)(四)狠抓工业污染防治10、开展重点行业整治。2016 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5 家小型造纸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淘汰一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县环保局牵头,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县市场局、县经信委、县供电局、县公安局等配合)制定全县造纸等十大行业企业名单目录和专项治理方案,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6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生产改造。(县经信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

10、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县环保局负责)。11、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2016 年 6 月底前,逐个园区开展水污染集中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工业园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 年底前,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固镇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完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园区管委会牵头,县发改委、县环保局等配合)。(五)加

11、强生活污水治理1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到 2020 年,全县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5 万吨/日,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能力1 万吨/日,配套新建雨污分流管网 70 公里。基本实现县城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45%以上。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律按一级 A 排放标准设计建设。(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环保局等配合)713、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并因

12、地制宜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环保局等配合)14、实施污泥规范化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2016 年 6 月底前,非法污泥处置点一律取缔,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到 2020 年底前,县城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60%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达到 100%。(县水务局、园区管委会依次牵头,县环保局等配合)(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1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6 年起,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6 年 7 月起,严格实施蚌埠

13、市出台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引导畜禽养殖向“ 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 2017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施干清粪管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到 2020 年,规模畜8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 75%。(县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等配合)16、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016 年起,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在全县农村合作社普遍实行测土配方施肥,重点在王庄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 ”,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

14、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在全县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等区域,利用现有沟、塘、渠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 2016 年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105 万亩,精准施肥面积 0.8 万亩;到 2020 年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130 万亩,精准施肥面积 3 万亩,覆盖率达到 90%,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县农委、县水务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配合)17、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持“疏堵” 结合、以“疏 ”为主的原则,大力推广秸秆还

15、田、秸秆养畜、生物转化、生物质能源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 2020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县农委、县农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市场局等配合)。918、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及地下水易受污染的重点区域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县农委、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国土局等配合)19、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 以奖促治” 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

16、疏浚,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美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 三线三边” 环境整治等相结合。到 2016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 5 个;到 2020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 25 个。(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委等配合)(七)加强河湖养殖区污染管控20、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浍河、怀洪新河等重点保护区域划定禁、限制养殖区,控制养殖密度。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到 2020 年,全县池塘、河流健康养殖比重达到

17、80%以上,0.6 万亩湖泊等养殖大水面实现增殖友好型渔业。(县畜牧局负责)21、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 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重点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10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委、县农委等配合)(八)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22、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按照国家、省修订的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实施船舶升级改造行动。2020 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2021 年起,投入使用的河流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县交通局牵头,

18、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市场局等配合)23、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2016 年底前,出台全县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20 年底前,完成港区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县交通局牵头,县海事处配合) (九)节约保护水资源24、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新建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新建涉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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