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职责、检查与考核等管理要求与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部所属各单位员工和家属。2 术语晚婚:汉族女员工年满23周岁初婚、男员工年龄25周岁初婚为晚婚;少数民族男年满23周岁,女年满21周岁初婚为晚婚。晚育:达到晚婚年龄生育的为晚育。3 职责3.1 办公室是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本标准的编制、修订和解释。3.2 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实施本规定时的业务指导以及监督检查。3.3 各单位负责本标准的执行和落实。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 管理机构4.1.1 *部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由一名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计划生育网络图。4.1.2 各基层单位指定一名女工委员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车间主任、科室长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建立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网络图。4.2 管理要求4.2.1 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有计划地生育子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