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分行本部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银行资金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银行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分行办公大楼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消防基础设施应当纳入单位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协调发展。第四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分行本部各部门、培训中心和全体员工。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