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城小学学生食堂承包合同书甲 方:凉州区长城乡长城小学 甲方代表:俞 茂乙 方:张水存 乙方家庭住址:凉州区长城乡十二墩村四组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学生食堂,服务广大学生生。具体条款如下: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于2012年8月28日将学生食堂提供给乙方经营,并提供食堂现有设备和炊具。2、甲方允许乙方在食堂内经营饮食。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食杂、文具、水果、冷饮等。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视为违约。3、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每日三餐时间由学校安排,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4、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后勤部门的管理。5、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后勤部门的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将学生食堂办得更好。如果乙方两次不亲自参加,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