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防汛抗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防汛抗旱工作秩序,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保证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汛抗旱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按照分工协作、统一调度、各司其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条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以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水库防汛抗旱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第四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是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