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防火门自动控制方面所存在的问题0、引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5.4.2条规定: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该条文曾被列入2000年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条文(2002年版未列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7条: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的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6.3.7.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6.3.7.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令人纳闷的是,笔者多年参与工程评审,发现大多数高层民用建筑工程中有常开的防火门,但很少设计图执行以上规范。参与笔者设计的火灾报警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都说以前没安装过防火门控制系统,也从没听说过防火门释放开关;报警设备厂业务员反映设计图纸很少设计防火门自控;已建工程中甚至高级酒店的常开防火门也很少设防火门释放开关;据防火门释放开关厂家反映:很多城市很少有人采购防火门释放开关。所以笔者感觉在中小城市,以上规范条文几乎形同虚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