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基本要求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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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审批事项基本情况调查表事项名称 草种经营登记备案办理科室 行政许可科承诺时限 即办件收费标准 不收费收费依据联 系 人 涂小云联系电话 82556776联系地址 县政务中心电子邮箱 无基本信息能否实现网上预审:是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 26 号)第二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56 号)第二十六办理程序(请同时提供流程图)第一步:申请登记备案者,持相关 资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 对申报材料 进行审查,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审查合格的,准予登记备案,对审查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回复申请登记备案者。材料名称1、填写“四川

2、省草种 经营登记备案表”;2、草种 经营场所有效证明;3、1 名(含 1 名)以上畜牧(草 业、畜牧 兽医)专业初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等以上学历人员资格证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4、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岗位证 明(加盖本单位公章);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1 张。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含范本)附后前置条件1、经营草种,应有规定的营业场所,并向购种者出具有效购种凭证。2、经营企业(户)有 1 名(含 1 名)以上畜牧(草业、畜牧兽医)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等以上学历的人员。备 注流 程 图县级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草种经营登记备案 (工作时限:即办件)办事者职能部门(政务中

3、心畜牧局窗口) (承办科室:行政许可科) (承办科室:政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服务前移事项咨询服务填写申请书,提供相关材料窗口受理、发证、现场勘验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基本情况调查表事项名称 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进行初审办理科室 行政许可科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 不收费收费依据联 系 人 涂小云联系电话 82556776联系地址 县政务中心电子邮箱 无基本信息能否实现网上预审: 是法定依据 国务院令第 327 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条。办理程序(请同时提供流程图)第一步: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第二步:受理申请,实地考查完成初审;第三步:报成都市政务

4、中心,市 农委审 批,第四步:收到申请材料 20 个工作日内,省、市、县饲料办组成的评审组实地考查;第五步:符合条件的由省饲料管理部门颁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 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材料名称1、填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情况说明。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厂区平面布局图。5、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6、企业管理制度文本。7、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8、生 产经营场 所使用证明。9、企业标准复印件。10、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11、有代表性的产品标签样张。12、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材料 电子文档(含范本

5、)附后前置条件1、有与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2、有与生产饲 料添加剂、添加 剂预混合饲 料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3、有必要的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检验 人员和检验设施;4、生产环境符合国家 规定的安全、 卫生要求; 5、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备 注流 程 图县级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进行初审(工作时限:3 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办事者职能部门(政务中心畜牧局窗口)(承办科室:行政许可科)(承办科室:市政务中心市农委窗口)(承办科室:省畜牧食品局)(承办科室:农业部)咨询服务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资料审

6、核、现场勘查窗口初审 受理 办证、发证行政审批事项基本情况调查表事项名称 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初审办理科室 行政许可科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 不收费收费依据联 系 人 涂小云联系电话 82556776联系地址 县政务中心电子邮箱 无基本信息能否实现网上预审: 是法定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27 号)第九条;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政府令第144-1 号)第六条办理程序(请同时提供流程图)第一步: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第二步:受理申请,实地考查完成初审;第三步:报成都市饲料办审批;第四步:收到申请材料 20 个工作日内,省

7、、市、县饲料办组成的评审组实地考查;第五步:符合条件的由省饲料管理部门颁发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材料名称1、填写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 请书。 2、申请情况说明。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厂区平面布局图。5、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6、企业管理制度文本。7、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8、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9、企业标准复印件。10、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11、有代表性的产品标签样张。12、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材料 电子文档(含范本)前置条件1、有与生产饲料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2、有与生产饲料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必要

8、的 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4、生产环 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 卫 生要求;5、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 环境保护要求。备 注流 程 图县级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初审(工作时限:3 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办事者职能部门(政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承办科室:行政许可科) (承办科室:市政务中心市农委窗口) (承办科室:省畜牧食品局)咨询服务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办证、发证现场勘察审报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基本情况调查表事项名称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办理科室 行政许可科承诺时限 即办件收费标准 根据畜禽种类来收费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52

9、 号,成都市物价局成价费【2008】22 号。联 系 人 高秀珍联系电话 82522166联系地址 局行政许可科电子邮箱 无基本信息能否实现网上预审: 否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章第 42 条办理程序(请同时提供流程图)第一步:电话报检,来人报检;第二步:根据 现场检疫结果,合格者填写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第三步:动物检疫员查证验物, 经屠宰检疫合格后,合格的发放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制工 业油或销毁。材料名称 无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含范本) 无前置条件 必须有动物及动物产品备 注流 程 图县级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核发 (工作时限:即办件)办事者职能部门(承办科室:行政许可科) (承办科室:行政许可科) 咨询服务告之报检动物及动物产品地点发证、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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