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顺德市液化石油气瓶组集中供气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顺建发200262号各有关单位: 现将顺德市液化石油气瓶组集中供气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顺德市液化石油气瓶组集中供气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液化石油气瓶组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规范其建设、经营、使用等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顺德市燃气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液化石油气瓶组集中供气系统(以下简称“瓶组系统”)是指液化石油气使用(经营)单位通过设立石油气钢瓶专用场所,安装汇流排,将液化石油气气化后,通过管道输送给燃气燃烧器具使用或燃气用户使用的系统。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瓶组规模大于(或等于)0.472M3(相当于50KG钢瓶4个)及所有采用强制气化方式气化的瓶组系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建设局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瓶组系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