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厂回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进食品安全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机制。一、 约谈范畴本机制所称约谈,是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为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领域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其正确认识问题,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二、 约谈对象(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约谈的人员为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二)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参加约谈的人员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以及约谈主体认为有必要参加约谈的人员。三、 约谈形式约谈形式分为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约谈形式。四、约谈条件(一)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