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行政审批类流程图1、改变绿化规划或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流程 图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服务电话:0566-2318295;监督电话:0566-存档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窗口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
2、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窗口初审申请材料,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1 工作日), (1 个工作日)窗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通知缴纳施工保证金申请人缴纳施工保证金审核不通过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窗口审批后,发放申请审批表(1 个工作日)存档23183022、挖掘城市道路(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 线、赶线、燃气等设施)审批流程图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服务电话:0566-2318295 监督电话:0566-2318302 存档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窗口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
3、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窗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通知缴纳施工保证金申请人缴纳施工保证金审核不通过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窗口审批后,发放申请审批表(1 个工作日)存档窗口初审申请材料,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1 工作日)(1 个工作日)3、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资质初审、 审批(含变更、遗失补办)流程图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
4、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服务电话:0566-2318295;监督电话:0566-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窗口组织召开资质审查委员会会议,各审查人员签署意见(6 个工作日)会议审核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经核实投诉不属实 公示期间无投诉审核通过,发放相应资质证书(2个工作日)窗口审查申
5、报人审查是否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批后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会议审核不通过公示期间有投诉经核实投诉属实存档窗口初审申请材料,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 工作日)(1 个工作日)存档23183024、房地产企业资质初审、审批流程图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窗口组织召开
6、资质审查委员会会议,各审查人员签署意见(5 个工作日)会议审核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经核实投诉不属实 公示期间无投诉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资质证书(2 个工作日)窗口审查申报人审查是否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批后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会议审核不通过公示期间有投诉经核实投诉属实存档窗口初审申请材料,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1 工作日)窗口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2 工作日)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服务电话:0566-2318295;监督电话:0566-23183025、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审批(含变更、遗失补办)流程图
7、 存档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窗口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组织到现场勘察(3 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受理窗口初审申请材料,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1 工作日)(1 工作日)窗口组织召开资质审查委员会会议,各审查人员签署意见(4 个工作日)会议审核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5 个工作日)经核实投诉不属实 公
8、示期间无投诉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资质证书(2 个工作日)窗口审查申报人审查是否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批后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会议审核不通过公示期间有投诉经核实投诉属实存档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服务电话:0566-2318295;监督电话:0566-23183026、建 设 工程施工 许 可 证 核 发 流程 图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窗口审查申报人审查是否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
9、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窗口初审申请材料,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 工作日)存档窗口审批(3 个工作日) ,发施工许可证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并说明理由存档服务电话:0566-2318295 监督电话:0566-23183027、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流程图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窗口审查申报人审查是否
10、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窗口初审申请材料(1 个工作日)组织专家评审(7个工作日)窗口审批(2 个工作日) ,发排水许可手续存档审批不通过,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说明理由。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服务电话:0566-2318295 监督电话:0566-23183028、燃气经营许可证初审、审批流程图
1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不属于许可范畴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资料补全正确者受理窗口初审申请材料,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 工作日)窗口组织召开资质审查委员会会议,各审查人员签署意见。 (4 个工作日)会议审核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5 工作日)经核实投诉不属实 公示期间无投诉审核后发许可决定书,颁发相应资质证书(2 个工作日)窗口审查申报
12、人审查是否符合许可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核后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会议审核不通过公示期间有投诉经核实投诉属实窗口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组织到现场勘察(3 个工作日)存档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服务电话:0566-2318295;监督电话:0566-23183029、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 存档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办证大厅提出申请现场查勘(承办:房地产交易所、房产科、物业科、测绘中心)1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的,或开发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施工现场查勘,查勘人签署意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终审)(承办:局长) 1 个
13、工作日,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联席会议审查(承办:局分管领导、房地产交易所、信息中心、房产科、物业科)2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项目施工进度符合条件、符合法定形式,召开联席会议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开发企业申请(2 个工作日)受理(初审)(承办科室:房地产交易所受理科室)1 个工作日收到开发企业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作出不予预售许可的决定,发通知书 ,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存档承办机构:市房产事务局服务电话:0566-2310218 监督电话:0566-2310369行政处罚类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