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规章管理制度 1.为加强管理、实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2、考勤管理2.1 所有员工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2.2 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开始20分钟以内到公司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20分钟擅自离开公司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不计,15分钟以内扣款5元,15分钟-60分钟以内扣款30元,6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迟到超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计)2.2 旷工:未经事前请假或假满未经书面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不到岗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当月旷工连续三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六日者,属严重违纪行为,予以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为员工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即日起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公司不做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保留追究员工其它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由(主管或店长负责每月考勤管理)3、